为探索水利法治在乡村振兴中的实践路径,河海大学“安澜共筑,禹法同行”实践团于七月末深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等地,围绕农田水利法治保障主题开展调研实践。通过走访水利部门、考察水利枢纽、调研田间灌区,实践团以专业视角解码法治与科技赋能下黑土地水利安全体系的建设经验,为乡村振兴背景下水利治理现代化提供青年观察。
水利厅对话:解码法治保障密码
第一天上午,实践团走进黑龙江省水文水利厅,与黑龙江省农村水利水电保障中心综合科科长李学文、黑龙江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二级调研员李来东等专家展开座谈。
座谈聚焦今年4月新出台的《黑龙江省农田水利条例》,李学文科长介绍,条例创新条款正处于“落地适应期”,需结合黑土地实际持续优化。例如,针对灌区工程管护权责划分,骨干工程由水利局监管,田间工程实行“谁受益谁负责”模式。康思远科长补充道,当前骨干与田间工程协调配合存在标准差异,未来将通过联合规划与数据共享提升协同效率。在对话中,实践团成员注意到,条例从“纸上条文”到“田间实践”,需经历严谨的调研与反馈循环,折射出地方立法与基层需求的动态平衡。
(团队成员就农田水利法治保障问题与专家展开座谈)
通过与水利厅的各位领导深入交流,实践团成员们收获了农田水利法治建设的“龙江经验”,更感受到了水利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未来,团队将带着这些鲜活素材继续深耕研究,让青春智慧助力农田水利法治建设行稳致远。
龙凤山水库:科技与传统的交响
次日上午,河海大学“安澜共筑,禹法同行”实践团抵达五常市龙凤山水库,聚焦水利设施法治化与科技化管理对粮食安全的关键作用,实地调研这座始建于1958年的水利枢纽,为探索新时代农田水利保障机制提供了重要实践样本。
根据讲解员以及陪同领导的科普,团队成员了解到龙凤山水库作为松花江流域防洪体系的核心枢纽,自1958年建成以来,始终是守护下游百万人口和万亩良田的“生命屏障”。2023年超标准洪水中,水库通过科学调度成功抵御历史最高水位,凸显其战略价值。
“这座水库不仅是农业的‘生命线’,更是防洪的‘安全阀’。”实践团成员陈安琪仔细记录闸门参数时,讲解员补充道:“2023年超标准洪水来袭时,四孔闸门全开仍面临水位逼近校核线98公分的险情,如今新增通道为防汛争取了更大缓冲空间。”
“每次泄洪决策必须经省级防汛指挥部依法审批,法律程序与科技手段缺一不可。”据悉,龙凤山水库近年来将《防洪法》落实融入日常管理,通过应急通道建设、闸门自动化改造等举措,实现了法治框架下的精准调控。
(团队成员与相关领导在龙山风水库游湖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交谈)
田间地头:法治生根的见证
最后一天上午,河海大学“安澜共筑,禹法同行”实践团来到五常市乔家大院现代农业产业园,先后参观乔家大院五常大米加工车间和乔家大院稻米文化馆。
在生产车间,现代化的智能水稻加工设备高效运转,自动化生产线展现出农业产业化的先进水平。团队驻足于节水灌溉设备展示区,与企业技术人员深入交流智能灌溉系统的运行原理与节水成效。随后,团队走进稻米文化馆,传统农具与现代灌溉模型并列陈列,展板讲述着从“人力车水”到“智慧水利”的变迁,勾勒出五常稻米的历史脉络。讲解员向参访领导及队员介绍,在现代水利技术赋能下,稻米产量与品质显著提升。
(领导及团队成员参观乔家大院稻米文化馆)
下午,实践团抵达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杜家镇半截河子村,开展农田水利法治保障调研。实践团成员首先走进杜家镇村委会会议室,与村党委书记、妇联主任等展开座谈,聚焦当地水利管理现状,揭示法治理念在基层的渗透。
(团队成员与杜家镇领导层展开座谈)
村委会座谈中,书记表示,学法培训与普法宣传已使村民法治意识显著提升。针对灌溉用水管理,水利部门建立规范催缴机制,对恶意拖欠水费者实施多部门联合惩处。田间智能灌溉系统旁,监控设备防范耕地破坏纠纷,村民坦言:“监控能抓现行,但处理需兼顾法理与乡情。”实践团发放问卷时,灌渠旁清晰的警示标语与管护标识随处可见,印证了《农田水利条例》中“权责明晰”原则的落地实效。
三地调研交织出农田水利法治保障的立体图景:立法创新需经实践检验,科技赋能与法治框架不可偏废,基层治理需兼顾规则与乡土逻辑。水利厅领导的政策解读、水库工程师的数据化调度、村干部的法治实践,共同构成“龙江经验”的鲜活样本。
结语:以实践之名,书写水利法治的青春答卷
此次黑龙江实践,河海大学学子以脚步丈量法治在水利领域的落地轨迹,用专业视角记录黑土地水利安全网的构建历程。从水利厅的政策解码到田间地头的法治实践,青年们深刻体会到:法治护航、科技赋能、基层认同,是水利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密码,这不仅关乎粮食生产的命脉安全,更折射出乡村振兴战略中法治与民生深度融合的必然趋势。
作为新时代的水利学子,实践团成员深知:每一份调研数据都是法治建设的基石,每一次基层对话都是治理智慧的传递。未来,团队将持续关注水利法治领域,以青春之力助力乡村振兴,为筑牢中国粮仓的水利根基贡献河海智慧!
(河海大学“安澜共筑,禹法同行”实践团实践圆满完成)
文:谢梦瑶 李卓玉
图:单海轩 史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