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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实践专项——山东大学法学院“法护智行”法律规制实践调研团赴有关部门、社区一体化实践调研

    发布时间:2025-09-07 阅读:
    来源:山东大学法学院“法护智行”法律规制实践调研团
2025年7月4日至8月31日,我以团队负责人的身份,带领山东大学法学院“法护智行”实践调研团,围绕“有条件自动驾驶系统(L3级)接管情形下刑事责任之划分与规制”主题,赴鲁吉贵三省开展实践调研。这段为期近两个月的经历,是法学理论与社会现实深度碰撞的过程,每一次走访、每一场交流,都让我对“法治如何回应技术变革”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调研之初,我们将核心目标聚焦于“打通理论与实践的壁垒”,走进社区进行调研。社区是技术普及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公众认知的“晴雨表”。7月31日在东营市广饶县阳关花苑社区、8月1日在枣庄市矿区街道东花园社区的的走访,让我们看到了公众对自动驾驶认知的“温差”。年轻业主虽关注技术,但对“系统与驾驶员接管切换”“事故维权流程”等核心法律问题一知半解;中老年群体则多持观望态度,担心“出了事没人担责”。在东花园,一位业主的提问“小区里自动驾驶车剐蹭了,是找车主还是找车企?”,直接推动我们制作了《自动驾驶安全驾驶法律指南》普法手册,用“案例+流程图”的形式,把复杂的责任划分问题讲清楚,我们还与居委会约定设置“自动驾驶法律科普角”,让普法从“一次性宣讲”变成“常态化服务”,这种“从需求出发”的实践方式,比单纯的问卷调研更有意义。

政法单位的调研,则让我们触摸到了司法实践的“真实脉搏”。8月5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享的“自动驾驶路测违法公益诉讼案”,让我意识到法律不仅要“事后追责”,更要“事前预防”——比如通过公益诉讼推动监管细则出台,为技术创新划定法治边界。8月10日在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观摩的“网约车平台算法定价纠纷庭审”,更是让我看到了“法律与技术适配”的难点:法官既要解读《民法典》中“格式条款”的规定,又要理解算法的商业逻辑,这种“跨领域思考”的能力,正是我们法学学子需要锤炼的。而8月25日与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的交流,进一步明确了“多方协同”的重要性——自动驾驶的法律规制,需要交通、市场监管、司法等部门联动,才能形成完整的治理链条。

回顾这段调研,我们不仅完成了《L3自动驾驶接管责任司法适用调研报告》,制作了普法手册与短视频,更尝试与企业共建实践基地,让研究成果能真正落地。作为团队负责人,我在协调调研流程、整合团队意见的过程中,提升了组织能力与沟通能力;而一次次面对“超出课本知识”的现实问题,也让我明白法学不是静态的法条,而是动态回应社会需求的工具。
这次实践让我们坚信,面对自动驾驶这样的新技术挑战,法学学子既要扎根理论,也要走进产业、社区与政法单位,用专业知识搭建“技术与法治”的桥梁。未来,我会继续深化这一领域的研究,努力让法治成为智能交通发展的“安全网”与“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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