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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情景剧到模拟法庭:与法童行,守护小幼苗乐学成长

发布时间:2025-07-19 阅读: 一键复制网址
7月15日清晨,当阳光洒向镇海区蛟川街道中一社区,宁波大学“法律大篷车”与法童行,乐学成长暑期社会实践团的成员们带着精心筹备的反校园欺凌法律知识,用一堂生动的普法课为孩子们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活动现场,志愿者们生动呈现原创情景剧《校园欺凌知多少》,为社区小学生们带来了一场干货满满的反校园欺凌法治启蒙,展现了宁大法科学子的社会责任与专业素养。
 
原创情景剧《校园欺凌知多少》:宁大学子倾情演绎,四幕剧直抵人心
 
“小杰,你要干嘛……我、我没惹你呀”,活动伊始,原创情景剧《校园欺凌知多少》瞬间抓住了全场目光。这部由队员们精心创作的剧本,通过张力十足的表演,真实还原了校园欺凌的四种典型形态:“揪衣领”和推搡(身体欺凌);“模仿瘸腿”的嘲笑(语言欺凌);“圈外孤影”的冰冷(社交欺凌);“屏幕暗箭”的伤害(网络欺凌)。

队员表演反校园欺凌情景剧
 
每一幕情景剧结束,担任旁白与引导的聂婷婷都会适时向台下提问:“刚才的场景里,出现了哪种欺凌行为呀?”话音未落,孩子们的小手已齐刷刷举起,此起彼伏的回答清晰又笃定:“是推搡人的身体欺凌!”“还有起外号的语言欺凌!”“故意孤立同学是社交欺凌!”稚嫩的声音里,是对欺凌本质的清晰认知与孩子们简单的法律思考。

孩子们积极回答问题
剧终,在“班主任”扮演者的引导下,欺凌者真诚道歉,“小轩”选择了和同学们和解,这传递出“反对欺凌、友爱相处”的清晰价值导向,也赢得孩子们热烈掌声。志愿者们用细腻的动作、传神的表情,将课本里抽象的欺凌类型转化为触手可及的场景。没有生硬的说教,却让孩子们在沉浸式观看中,悄然学会了识别生活中的欺凌行为。
 
专业赋能:从民法典条文到权利的形象比喻,理论照亮实践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一名小学生站起身,郑重朗读《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的场景,成为活动中温暖的注脚。法律条文的庄重,在孩子们的朗读声中愈发清晰。
为了让抽象的法律术语变得易懂,主讲人聂婷婷用童趣比喻架起理解的桥梁:“姓名权就像我们独一无二的小印章,别人不能随便改;名誉权是我们的‘隐形铠甲’,保护大家不被恶意中伤。”生动的讲解让孩子们频频点头,原本陌生的“人格权”,瞬间成为了他们能触摸到的“权利盾牌”。深入浅出的讲解,让法律的阳光穿透专业术语的屏障,照亮孩子们懵懂的心田。
  
模拟法庭环节:在角色扮演中体验程序正义
“本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嘟嘟诉被告小马库库校园霸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开庭”。来自社区的孩子拿起“文书”,在实践团成员的引导下,沉浸式体验法律庭审流程,在角色扮演触摸“程序正义”的温度。

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乐学成长

模拟法庭中原告委托代理人发言

模拟法庭落幕,宁大实践团成员趁热打铁开启“法律小课”。针对庭审涉及的名誉权保护、财产损害赔偿,志愿者以问答式为孩子们进行总结:“起侮辱性外号,会伤害他人名誉权;弄坏同学东西,要承担赔偿责任。”
 
青春身影定格普法瞬间,实践育人硕果初显
 
活动尾声,“法律大篷车”的成员们与意犹未尽的小学生们一起合影留念。镜头定格下队员们青春洋溢的笑脸与孩子们充满收获的眼神,成为这个普法清晨最珍贵的注脚。从原创剧本的打磨、生动专业的演绎,到深入浅出的讲解、沉浸式法庭的设计,每一个环节都凝聚着宁大学子的智慧、热情与专业担当。


志愿者与蛟川街道中一社区的孩子与家长合影留念
 
作者:刘轩豪 聂婷婷 来源:多彩大学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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