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大学生网,大学生三下乡投稿平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S村殡葬风俗研究

发布时间:2023-09-16 关注: 一键复制网址
在实践过程中,来自武汉大学的实践队员走进广西壮族自治区S村,全程观察了当地的一次殡葬实践,并与当地村民、村干部进行交谈,了解当地殡葬改革的风俗实践以及与之相关的社会、文化背景,借此研究殡葬改革在基层乡村的未来困境,探寻可行的移风易俗道路。
 
  • S村概述
S村位于丘陵地形区内部,耕地集中在村庄周围的若干平原上,以水稻和柑橘种植为主;丘陵并不陡峭,被用于种植经济林木。传统的农业和种植业、外出打工和在村庄周边寻找临时工作是劳动力获得收入的主要来源。村内主要有蔡、苏两大姓氏,此次的观察主要集中在蔡氏的祠堂附近。村内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宗族关系——宗族内部关系明确,有较为清晰的族谱、字辈,村民们对于宗族具有强烈的认同感。祠堂为举行丧礼的中心场所,三年前由蔡氏族人共同捐资修缮,供族人们共同使用。村民们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密,在共同生活中形成了相似的价值观与生活方式,也形成了稳定的习俗及保障其实施的道德舆论保障。正如一位村民所说:“在村里面,这种规矩还是要遵守的,不然哪一家有什么不好的事,到时候又要赖到别人头上”。处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社会中,村民们自觉地遵守着社会习俗,使其得以长期稳定地存在。
 
  • 当地殡葬风俗
死亡是人类文化的一个永恒主题。在不同的地理环境和社会文化中,当地孕育和发展出成体系的关于死亡的仪式、习俗、信仰,一个复杂的文化传统的综合体。[1]处于现代与传统的交汇点上,我们得以观察乡村习俗,探知当地人内心中的生死观念。
 
  • 归乡
当地村民将死亡与归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认为死亡即是归乡之时,而归乡是死亡的必经程序。一个人若在死后不能返回家乡,就会被视为不吉利、流浪之人。一位村民向我们讲述了她所经历的一次葬礼:“我的高中同学因为绝症去山东的医院治疗,因为病太重了,实在救不了,在山东的医院去世了。听说那个时候按照那里的规定,在医院里面走的是不能再转运了的,但是不知道他的他的家人走了什么关系,又雇了一辆车把他运回到这里下葬,花了好几万块钱”——中国社会的乡土性使得人们总是在遗留之时渴望回到自己的家乡。当地还严格区分死者的死亡地点,若是在家中去世,则通常在门厅停丧;若死者在外去世(如意外死亡或是在医院中去世),则不能再转运进家中,而是需要在房外另找地点停丧供亲友吊唁送别。归家又一定的期限限制,当地讲究“阴阳不能混住”,死者的遗体(包括火化后的骨灰)不能长时间留在家中,否则就会使家里“阴气聚集”,影响家族的运势。
 
  • 临终
亲人临终时在身边照料,并在去世后为死者办理丧事即为送终。在亲朋身体较差,生命结束前几天之时,较为亲密的亲朋好友通常会来到死者身边,倾听其临终遗言或默默陪伴,在死者身边与其做最后一次聚集会面。在死者临死时,亲朋们必须将其从房间中的床铺移至外厅地下——在床上断气是不吉利的象征,同时也会因避讳而影响房间的后续使用。在死者断气后,要为其烧香、洗身、剃头,穿戴上全新的白布、寿衣、寿鞋、寿帽并装殓入棺。死者去世后,要向有关的亲朋好友发布死者的死讯,并将死者遗体转运到祠堂内内供外家来人看视,同死者做最后的告别,此程序持续一到两天后,死者家属方才为棺木下钉。棺木下钉后并不立即下葬,需要在家内或特定场所停丧满三天,在此期间需要请师公(当地的道士)来为死者“唱道”,内容多为述说死者一生的艰辛与优良的德行,以及祈求死者安然离去、来世转生等内容。在仪式进行期间,族内人还会出祠堂放炮,通常为三响,意在告知上天有人离世。
 
  • 出殡与下葬
出殡的程序在当地叫做“出山”,意为将死者送到山中埋葬。人们对葬礼的出席十分看重,常有“生死不来情义断”的说法。参与者在当地通向城外山中的道路集合,一路敲锣、鸣奏唢呐,并在沿途抛洒纸钱。棺木由壮年男子抬至山中,俗称“抬八仙”,由族内16名男子轮换。下葬前,主家要先请风水先生选好坟墓的选址,要谨慎选择坟墓朝向。埋葬完毕,死者家属要设置酒席招待前来送葬、吊唁的宾客,以及需要用柚子叶煮水洗手洗脸以消晦气。宾客进各自家门前需要点燃报纸等物品并跨过火焰,防止将不祥带回自己家中。死者生前所用的日常用品、铺盖、衣物等在葬礼结束后会被家人收拾整理并全部丢弃,确实贵重的要露天打霜7天后方可取回。
 
  • 二次葬
当地人对于死者的遗体处理有两道程序,一是以棺材为容器的初次葬,二是以瓦罐等为容器的二次葬。由于当地气候潮湿,全年平均气温较高,虫蚁较多,死者遗体不能长时间保存,通常在特定场所停丧三天后就会将死者下葬。待遗体的软组织在土中腐烂消失,通常在三年后进行二次葬仪式,其被当地人成为“捡金”,将死者遗骨成为“金”以示对长辈亲人的尊重。该仪式在当地受到较大的重视。仪式举行前,需要请当地的风水先生与家族成员酌定举行仪式的时间,以及将家族成员的生辰八字与死者进行对照,若有冲突需要回避。拾骨是二次葬的第一道程序,在燃香后由亲人破土,按顺序拾起骨骸并进行擦拭,随后按照人体骨架结构顺序自下而上放入金坛内部。第二个程序是下葬。二次葬选址为死者的最终安葬地,因此择地十分讲究,往往要经过仔细考量、比较,选择风水宝地安葬死者,以使灵魂安息,护佑子孙后代福祉——由于对安葬地点的山川走向、阴阳布局等有许多讲究,在县域内的许多山地形成了许多集中安葬的地区。
 
  • 殡葬仪式的思想基础
 
  • 事死如事生
在当地人心中,死者在冥间过着与生者一样的生活,作为同族亲人,其有义务为长辈的死后的的生活提供更好的条件,此种观念深刻影响了当地的殡葬实践,仪式中处处蕴含着“生”的色彩。在仪式中进行的法事,当地称为“做道”,象征着将逝者从人间送往祖灵的全过程。于当地人的想象中,逝者从阳间前往引荐的道路是黑暗艰险的,需要族人们帮助逝者,为其击打途中所遇的恶犬妖魔,鼓励其大胆地向前。逝者遗体抬离祠堂前,道师会在此台外摆上纸质住宅模型,同时吟唱道:“这里有房子、锅、碗之类的用具,也已经有粮食了,以后你在下面就自己煮吃,自己照顾自己了……”(当地村民转述)。最后,二次葬被视为死者迁入新的阴宅,与生者的迁新居相照应;墓碑上细致地记载死者的生辰八字、在家族中的辈分等;坟墓的常见样式为圆形或三角尖顶,并以石碑作门,包含了生者住宅的某些元素。在清明等重要节气的祭拜中,人们也遵循着与先人特定的交流程序。最开始,众人在坟前燃香,意为告诉、呼唤祖先与前来祭拜的后人见面、享用贡品。贡品分为摆贡与焚烧两种:摆贡的贡品为生人的食物,例如糯米饭、熟鸡、猪肉等,后人还需逐个为死者添酒,伺候其享用佳肴;焚烧的物品多种多样,既有传统的纸钱,也有纸质的各种生活用品等,正如一位村民在访谈中所说“我们就是想让祖先过点好日子,让他在地下吃得好,有钱花,有房子住”。
 
  • 先人崇拜
先人在当地的生者心中是复杂的存在,祖先们不死的灵魂寄托着后人的怀念、敬畏与期待,无时无刻不影响着当地人的日常生活。在交流中,许多老人会谈起祖先对其的托梦,以及化身蝴蝶等回到家中探望后人的等情形,而对于中年人来说,在接受的知识使他们认为这些观点是封建迷信的、落后的,但在日常生活中,多数人更愿意遵循传统,秉承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观念。祖先崇拜也具有一定的功利倾向:一方面,他们希望死者能够安心离去,认为若未将离去亲人的遗体安置好或履行祭拜的义务,先祖的灵魂就不能顺利到达祖灵之处进而转生,也由可能作祟于后人,为其带来霉运;另一方面,死者的灵魂承载着后人的美好愿望,在当地人心中,良好的仪式履行可以使祖先庇护后代,在人们在生活中遇到不顺之事时,也会向祖先祭拜进以请求保佑。所以在当地的殡葬仪式中,“利生”是贯穿始终的目的,在人们的潜层意识中,死亡仪式决定了先人的来世之生与子孙后代的盛衰兴亡。[2]先人作为当地人认知中的未知力量,对于维持当地的殡葬习俗起到了重要作用。即使面对着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以及唯物思想的广泛传播,人们依旧保留着对祖先灵魂的信仰与敬畏,“迷信迷信,不能迷,但是信还是要信一点的”。
 
  • 葬礼兼具情感寄托与宗族展示的作用
在中国广泛传播的“死者为大”思想深刻影响了当地殡葬实践。在此次所观察的葬礼中,逝者享年101岁,为周边若干村屯最为长寿的老人,因此人们称此丧事为“喜丧”。其一生为人亲善慷慨、乐于助人;作为德高望重者,他在调解村民纠纷、评理解决问题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村民整体对其评价较高。按村中惯例,逝者去世是为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正处于新年来临之时,不应当再在村内发办丧事,而是需要抓紧时间下葬。但由于其特殊的地位,族内人仍希望为其做完整的丧葬仪式,于是暂时保存遗体于祠堂侧屋之中,待农历正月初三方才举办丧事。因此,葬礼并非仅作为惯例而存在,在村庄中,它体现出对于逝者的评价与情感表达。同时,人们在葬礼中还需要考量葬礼的展示功能。由于逝者仅有二女,治丧小组告知宗族村民们:“明天我们蔡家的能去送的尽量去送出山”,一位村民也向我解释了理由:因为逝者没有儿子,如果明天去送的人太少,会使其他人认为宗族“绝后”了,面子上过不去。
 
  • 结语
综上,殡葬仪式承载着人们的多重价值追求,使其在村庄中代代相传,经久不衰。而上述的价值观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政府建构的改革正当性:人民与现代化。在村民们看来,选择丧葬方式是自我的权利,强迫进行火葬是政府对于民众生活的过多干涉。成本方面上,政府长期宣传的厚养薄葬观念并没有得到认可,一场隆重的葬礼寄托着儿女的恩情、族人的敬重等,成为复杂的情绪集合体,纵使举行一次葬礼通常要花费数万元不等,治丧具体工作也需要数十人方能完成)人们愿意为其付出钱财、劳累,只期望逝者能够安心离去。环境保护方面上,村庄周围广阔的土地使其并未具有土地浪费的隐忧,人们可以相对自由地选择埋葬逝者地点。老人们并不忌讳谈论自己的死亡,常常会提前若干年选好自己的墓地,逝者家属与土地承包者商量之后,承包人通常也会同意;也有村民将逝者葬于房前屋后,当地人也早就习惯了与坟墓共处,并未对此表示反对。按村民的话说:“谁家都有这么一天”,在对于死亡的平等认知中,殡葬改革中的土地问题被搁置了。至于所谓的遗体污染环境,村民们尚不会去阅读相关的研究,自然也无法与之产生同理之心。在上述价值的消解之下,有关殡葬管理的法律文件也仅剩工具之外表,民众的顺应并未处出于价值认同而是对不利后果的恐惧。在访谈的过程中,我们还发现,当地村民对殡葬改革这一概念的认知几乎空白,在当今我国火葬率已然过半的情况下,其在改革滞后地区的宣传基本毫无成效。一方面,人们若非必要,在日常生活中并不会讨论葬礼、葬式的变更;另一方面,在确认与接受逝者离去的同时,人们也会从内心释放出悲伤情绪[2],在此时强行推行改革更是不得人心。乡村的殡葬叙事与政府建构出的改革正当性之间的冲突,使得人们不能充分理解殡葬改革的意涵所在,反而对其示以排斥与反感,这是殡葬改革在乡村中推行遇阻的深层次原因。
 
参考文献
  1. 郭于华.《死的困扰与生的执着——中国民间丧葬仪礼与传统生死观》[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100
  2. 李朝旭,韩洋,高伟伟等.中国传统殡葬习俗的宗教心理疗愈意义[J].宗教心理学,2018(00):260-288
作者:韦江睿 来源:武汉大学我国乡村殡葬改革实施现状考察实践队
  • “有医说医”,助力健康社区
投稿流程投稿须知常见问题积分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