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理工学院文法学院弘法沧澜实践队前往山东省临沂市,开启了为期四天的社会实践。此次实践以深入领悟沂蒙精神、进行红色资源法律保护宣传为目标,队员们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探寻红色精神、学习实践经验、投身基层服务、践行青年担当。
一.感悟沂蒙精神 守护红色记忆 7月12日,实践队首站抵达孟良崮战役纪念馆。队员们依次参观了“鏖战孟良崮”“兵民是胜利之本”“为有牺牲多壮志”“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沂蒙精神”四部分展馆。馆内的珍贵实物静静陈列着,仿佛在无声诉说着那段波澜壮阔的历史。走出展馆后,队员们观看了《英雄孟良崮》实景演出。演员们的生动演绎把1947年孟良崮战役的关键场景呈现在眼前,让队员们深刻体会到了孟良崮战役的艰险与不凡的历史意义。
图为实践队队员观看《英雄孟良崮》演出 周书宇 供图
参观期间,实践队队长王锦涛、队员蔡雨桐积极开展红色资源法律保护宣讲,他们向现场游客及场馆工作人员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赢得了大家的高度认可。众人纷纷表示,今后定会增强保护意识,共同守护这些珍贵的红色资源。
次日,实践队前往沂蒙红嫂纪念馆与沂蒙山小调诞生地。在沂蒙红嫂纪念馆,队员们逐一参观了“红色沂蒙山”“红嫂原型明德英”等九个展室,红嫂们“最后一口粮当军粮,最后一块布做军装,最后一个儿子送战场”的感人事迹,让大家深刻领悟到沂蒙精神深深扎根于民心的真谛。
图为红嫂纪念馆馆内场景 周书宇 供图
在沂蒙山小调诞生地,十一个场馆串联起战争时代的记忆。大家在实践队副队长孟俊辰与队员曹语桐的带领下,齐声传唱《沂蒙山小调》,感悟红色精神的传承与延续。
二.对话群众代表 共探实践路径 7月14日,实践队将重点聚焦在沂蒙精神法律保护的基层应用上,探求将沂蒙精神的内涵转化为现实实践的方法。队员们首先来到临沂市东孟良崮党群服务中心,与老党员代表王清明进行了交流。王清明回忆孟良崮战役的热血往事,细数国家对沂蒙精神保护的政策支持;随后,实践队走进蒙阴县桃墟镇陈谷庄村,拜访老党员周传昌。周传昌讲述了蒙阴人民5个月完成云蒙湖主体工程建设这一水利奇迹的故事,感慨着沂蒙精神强大的凝聚力和号召力。队员们在两位先辈们的言语中感受着精神传承与时代发展的共鸣。
图为实践队队员采访老党员 周书宇 供图
接着,队员们拜访了共青团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沂蒙精神宣讲团团长李伟。李伟向队员们详细介绍了沂蒙精神的丰富内涵及发展历程,并在回答队员周鑫关于红色资源法律保护的问题时道:“我国关于沂蒙精神保护的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完善,《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等政策的出台,标志着红色资源法律保护体系正日益完善。”
三.切身投入群众 脚步丈量基层 7月15日,实践队奔赴费县大青山党建示范村,积极践行“三下乡”理念,开展群众服务及普法宣传活动。实践队分成两队,一队在乡村集市开展“助农+普法”活动,大家一边帮助农户推荐特色产品,助力农产品销售,一边结合集市场景,讲解符合群众需要的法律要点。另一队则在村内公共场所,围绕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需求开展普法宣传,并着重普及沂蒙红色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
图为实践队队员进行红色资源法律保护宣传 周书宇 供图
活动最后,队员们走进村民家中,帮助老人推磨、挑水,并针对老人易遭遇的诈骗风险,耐心讲解法律条文与防范策略,将“温情帮扶”与“法治护航”紧密融合,切实为村民们排忧解难。
此次实践活动,烟台理工学院文法学院弘法沧澜实践队在探寻沂蒙精神的同时,学习先辈经验、切实投身基层,为传承弘扬红色精神贡献了青春力量,也为乡村振兴绘就了亮丽的法治底色。未来,实践队将继续用行动传递温暖,以初心践行使命,书写更多精彩篇章。
(供图:周书宇 共同作者:蔡雨桐 王锦涛 记者:曹语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