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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学院“新枫助老”实践团开展互助养老模拟法庭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发布时间:2026-08-17 阅读:
    来源:邢台学院文法学院“新枫助老”社会实践团
  2026年6月,邢台学院法政学院“新枫助老”社会实践团在徐慧、岳锐洁老师指导下,开展以“枫桥经验与互助养老法律风险防控”为主题的沉浸式模拟法庭活动。实践团队依托社区调研所得真实事例改编案件,通过完整民事诉讼庭审流程,探究互助养老模式下纠纷预防与化解的可行路径,推动法治知识走进基层养老场景。
  
  互助养老模式依托邻里互助的形式,为社区老年群体提供就近帮扶服务,是基层养老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在实际运行当中,志愿者服务权责界定、意外损害责任划分等问题,成为社区推进互助养老工作过程中较为突出的现实难题。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就地调处矛盾、源头化解纠纷的治理思路,恰好为互助养老纠纷处置提供治理方向。本次模拟法庭活动,便是实践团队将法学专业知识与基层养老现实问题相结合开展的一次实践探索。
  
  本次模拟庭审的案件原型来自社区互助养老场景:社区志愿者在帮扶老年居民出行途中,老人意外受伤,老人家属就损害赔偿事宜,与社区居委会、提供帮扶的志愿者产生争议。围绕这一案例,8名实践团成员分别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原告、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等角色,严格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次完成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
  
  法庭调查阶段,双方代理人围绕案件事实开展陈述,提交对应的证据材料,还原帮扶事件发生的全过程。进入举证质证环节后,双方针对互助帮扶行为的法律属性、志愿者是否存在过错、社区居委会是否负有管理保障义务几项核心争议点展开举证、质询。法庭辩论环节中,代理人分别结合侵权责任相关法律规定,就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展开论述,不同观点的交锋,直观展现出互助养老纠纷当中存在的法律难点。
  
  【配图1:邢台学院“新枫助老”实践团模拟法庭审判席庭审现场】
  
  庭审全部流程结束后,徐慧、岳锐洁两位指导教师针对整场模拟活动开展点评。两位教师结合庭审流程规范性、法律条文适用、案件争议焦点把握三个方面指出实践过程当中存在的不足,同时对互助养老关系的法律定性、风险事前防范、纠纷调解途径作出讲解。指导教师提出,社区互助养老属于公益性质邻里帮扶,不能直接等同于有偿服务关系,但社区仍应当完善帮扶事前告知、风险提示等工作,尽可能降低意外风险。
  
  【配图2:邢台学院“新枫助老”实践团模拟法庭全体人员起立宣判环节】
  
  本次实践活动跳出理论学习的框架,把互助养老现实纠纷搬上模拟法庭,让团队成员在庭审流程当中理解基层治理难题。实践团成员通过扮演不同诉讼角色,梳理案件争议焦点,查阅对应法条,进一步夯实民事诉讼程序相关专业能力,也更加清晰认识到基层养老治理当中真实存在的法律需求。
  
  据了解,邢台学院文法学院“新枫助老”社会实践团后续将持续聚焦社区养老法治问题,整理本次模拟法庭形成的调研结论,面向社区开展养老法律风险科普宣讲,把专业所学转化为服务基层的实际力量,助力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社区互助养老工作当中落地见效。
  
  供稿:邢台学院文法学院“新枫助老”社会实践团
  通讯员:赵文暄、刘昕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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