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直播间,切实劳动权——护航主播行业,劳动权益先行”武汉大学法学院网络主播劳动权益实践考察队
2023年6月至9月,包括吴优、刘悦璇、刘宇涵、彭欣宜、孙奕璇、吴泓毅、谢欣、徐畅在内的8位同学在班小辉老师的指导下组成武汉大学法学院网络主播劳动权益调研实践队,在数字经济的宏观视角下聚焦新型用工方式为劳动者权益保护带来的新挑战。
一、实践项目介绍
本次实践主题为“网络主播劳动权益考察”。实践队伍对湖北湖南等六省八市网络主播劳动权益现状展开调查,并通过文献分析等方法来进一步纵深了解我国直播平台发展情况及网络主播权益保护。以此为基础,对网络主播与所在直播平台劳动关系的认定、网络主播劳动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详细分析,并找到保障网络主播劳动权益的建议来进一步实现网络主播权益与直播平台效益的一致性,推动实现劳动关系的平等化。具体而言,本次实践将围绕以下几方面内容展开:
1、了解直播行业现状
直播行业作为互联网背景下的新兴行业,发展尚未成熟,要了解其中网络主播的劳动权益,必然应当对整个行业样态具有初步的了解。在本次实践中,实践成员将通过访谈直播行业协会以及文献阅读等方式来具体了解我国目前直播行业现状及其具体业态运作方式。
2、厘清新兴行业中的劳动关系
本实践致力于探清以网络主播为代表的新兴行业中的劳动关系问题,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中存在许多痛点问题,比如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险参保率低等,面对这些问题,确有必要予以解决,通过深入走访调研网络主播群体,探寻其中蕴藏的劳动关系问题。
3、有效化解网络主播劳动者维权的系列难题
网络主播作为一种新兴就业形态,作为劳动者一方,目前在实践中可能会遇到欠薪等传统劳动者问题,但是也可能会遇到诸如平台违约、经纪公司违约等特殊问题,针对这些新出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并且采取相应的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措施,以此来维护网络主播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实现平台经济良性发展、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力市场稳定性维护三者互促共进
网络主播与直播平台密不可分,本实践通过将网络主播置于劳动者的地位,探索网络主播这种新就业形态下的权益保护问题,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献言荐策,鼓励直播平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实现平台经济良性发展、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力市场稳定性维护三者互促互进。
二、实践风采展示
(一)调研活动前期准备
6月25日至7月2日,实践队先后确定了调研方案、访谈问题与方向,并基于公开信息渠道查阅学术论文、检索各地司法实践案例,并梳理相关法律法规。
(二)调研活动实施阶段
7月至8月,实践队分别在湖北武汉、广东惠州、湖南长沙、江西萍乡等地开展集体与个别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调研活动。
7月18日,实践队成员吴优、刘宇涵、彭欣宜、徐畅在班小辉老师的带领下,至武汉市直播协会调研;7月22日,实践队成员谢欣于线上访谈惠州市电商直播协会工作人员;8月3日,实践队成员刘悦璇访谈北京市天元(西安)律师事务所网络法(短视频与网络直播)专业委员会段争坤律师;8月11日,实践队成员彭欣宜访谈萍乡市直播基地工作人员;8月14日,实践队成员吴优访谈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某直播电商公司负责人。经过实地调研与实践,实践队对网络主播的劳动合同订立与解除、劳动合同性质、劳动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报酬支付等情况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与此同时,实践队完成了网络主播劳动权益维护专项宣传折页,并在线上、线下投放,旨在提高网络主播、MCN公司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调研活动结项阶段
8月5日起,本次实践活动进入结项阶段,各成员对自己进行的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形成个人实践报告,书写实践日志与心得体会,并分工协作、整合成果,完成小组结项报告。
本次调研实践活动,加深了成员们对劳动法在数字经济下遭遇挑战的认知,强化了倾斜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初心,亦提高了成员们分工协作、制定和贯彻调研计划的能力。也许我们的设想尚且稚嫩,也许我们的研究方式略显粗糙,但倘若能够为法律面向新业态修正的母题尽一份绵薄之力,我们便觉得不虚此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