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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幻境寻踪——风险分级视角下生成式AI幻觉侵权治理研究”实践队赴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调研

    发布时间:2026-09-14 阅读:
    来源:山东大学“幻境寻踪——风险分级视角下生成式AI幻觉侵权治理研究”实践队
  
  为探究生成式AI幻觉衍生未成年人侵权治理路径,山东大学“幻境寻踪——风险分级视角下生成式AI幻觉侵权治理研究”实践队走进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与一线未检检察官开展专题访谈,收集涉青少年AI侵权司法实务一手案例,厘清AI幻觉侵害未成年人的风险层级与基层治理难点。
  当前,生成式AI技术全面普及,算法自主编造虚假信息、虚构影像身份、捏造内容数据的“幻觉”问题愈发凸显,衍生出诸多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新型侵权案件。灵川县地处城乡融合区域,留守儿童、未成年青少年群体基数较大,未成年人可无门槛接触各类生成式AI工具,但自身网络辨别能力、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对AI虚假内容缺乏甄别能力,导致辖区内AI幻觉衍生的未成年人侵权案件逐年递增,也给基层司法治理带来全新挑战。
  访谈过程中,未检部门检察官依托“啄木鸟护苗”工作体系,结合辖区真实案件典型案件,分层拆解了县域场景下三类AI幻觉侵害未成年人典型风险:低风险层面,AI编造校园八卦、篡改学生日常影像,造成校园网络欺凌;中风险层面,利用AI生成虚假借贷、刷单话术诱导未成年人财产受损;高风险层面,AI深度伪造未成年人不雅图像、编造隐私谣言,严重侵害人格权,甚至诱发心理创伤与次生犯罪。同时,检察官向实践队成员重点介绍了该院的“啄木鸟护苗”特色机制,通过法治副校长入校宣讲、涉AI案件专项帮教、联动网信部门开展源头治理等举措,筑牢青少年数字保护屏障。
  访谈结束后,在检察官的专业指导下,实践队开展涉AI未成年人侵权专项案例研习。队员系统研读典型办案卷宗,对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就司法实务中AI服务提供者过错判定标准、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适用、AI侵权电子证据固定、不同风险层级责任划分等关键问题,向检察官逐一请教。
  本次调研以司法实务为切口,清晰厘清县域场景下生成式AI幻觉对未成年人侵害的现实风险,实践队成员通过学习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啄木鸟护苗”全链条保护机制与真实办案卷宗,为团队后续细化生成式AI幻觉侵权分级治理规则、平衡AI技术创新发展与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提供了实务依据与实践支撑。

  图文|耿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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