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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阉割的人,被救赎的尊严

    发布时间:2025-08-24 阅读:
    来源:唐佳宁
《乩身》是孙频创作的中篇小说,首发于《花城》2014年第2期。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常英,一岁半时因意外而双目失明,被父母遗弃后跟着爷爷一起长大,爷爷给她改名为常勇,要求她像男人一样活着。爷爷知道,让她活下去的唯一办法就是让她变成男人存活在这世界上,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表演给旁人看。于是,“女性成了她的一种疾病,一种耻辱,一种遥远而模糊的幻影”。爷爷去世之后,常勇依靠给人算命来维持生计,可她毕竟只是个人,有时能得一点点钱,有时甚至没有钱,所有人都在欺负这样一个盲人孤女。再后来,她只能依靠捡垃圾维持生计。常勇那样努力地隐藏自己,却还是被强奸了,而她竟然爱上了强奸她的人,因为这个人终于让她做了一次女人。
杨德清与常勇同病相怜,“十几岁便相继没了父母”,变成了四处流浪的“窜房檐的”,甚至为了谋生,他专吃死人家的饭,抬过棺材,捧过童男童女,专捧死人的东西。到了二十几岁的年龄,“平日里人们见了他连躲都来不及,哪个女人愿意嫁给他?”杨德清看似也和其他人一样活着,但本质上却卑微到了不配有欲望、不配有男女情感的地步。常勇误以为强奸她的人是杨德清,而杨德清觉得常勇比他更加弱小,所以经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来看望常勇。在常勇这里,杨德清感受到被需要、被认可,感受到人应有的尊严,甚至渐渐找到一种家的感觉。
在漆黑的夜里,两个卑微的灵魂逐渐靠近,逐渐彼此依靠。
腊月里,杨德清提议二人在迎神赛社中做马裨,表演穿杖。马裨往往是社会中底层的人来扮演,而穿杖时需要用一根钢钎穿过两个人的腮帮子,将两个人穿在一起。在他看来,这是他们唯一的一次机会,只有通过成为乩身,通过这种极端的自虐,才能找回些许作为人的尊严。杨德清开始四处进行各种自戕式的可怕表演,表演越危险,观看的人越是敬畏他,觉得他已经被神灵附体,而他依靠这种方式来远离曾经的耻辱。
杨德清一次次以自戕来捍卫那一点可怜的尊严,最终因伤口感染,凄惨地死在常勇的怀里。而常勇在穿杖之后成为乩身,她认为自己确实是被神灵附了身的,不再是一个凡人,甚至渐渐喜欢上被人围观的感觉,仿佛成了“人、神临界处的一个优伶,在灯火辉煌处供众生赏玩”。原文中说,只有不洁的、最底层的人,才能成为马裨,而杨德清和常勇,却正是这样的人,他们为了生计,即便要伤害自身,也不得不去当这个马裨。迎神赛社那天杨德清和常勇在围观众人的惊恐和喧嚣声中,用极端冷酷、狠戾的自残方式完成了人生的蜕变,他们终于似乎脱出了地狱,成为人们眼中的半人半神。只有被神灵附过身做了乩身,人们才会从心里敬畏,才会有人来找你算命,才会把你当神供着。于是常勇后来时常玩这种把戏,于是人们才开始敬畏她,给了她应有的尊重,不仅找她算命,还时常带些桃酥给她吃。
常勇始终活在众人和自己搭建的戏台上,她尽情的表演,演的浮夸、演的悲壮。她的心理已经完全的扭曲变形。这种痛苦既是身体上的又是精神上的。她明知是在表演给众人看,却还要一边微笑,一边流泪,如生如死,毫无止境。
在作者的描写中,人们为了生存而不得不放弃亲情,放弃自己的孩子,这是底层人民的悲哀,面对生活的压迫,珍贵的亲情变得随时可以抛弃,已经被逼的失去了人味儿,失去尊严,成为这座小城里的一块儿腐肉。可依旧有人在寻找尊严,在乐观地生活。
小说的结尾,常勇在众人的围观中走向自焚,火苗迸发的那一瞬间,她想告诉死去的杨德清:“我们凭着自己的力量终于冲出了自己的地狱。你是,我也是。多么好,我们都不是饿死的,也不是被人打死的。”她的盲眼竟然于金色火焰中第一次看到了自己作为女性的袅娜身影,自从常勇的女性身份被阉割之后,她最终在火中获得了救赎。
“她坐在油毡的一朵牡丹花上,一边流泪,一边微笑,像一尊真正的佛。”他们都找回了自己生而为人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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