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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土地集体制,共绘乡村振兴图

发布时间:2024-08-17 关注: 一键复制网址
在新时代的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重申了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的核心原则,这是对毛泽东思想中关于土地问题深刻理解的直接传承,并在新时代赋予了土地制度新的重大意义。他强调,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即土地集体所有制,是确保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基石,任何改革都不能动摇这一根本制度。
回望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党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土地改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民主革命目标,这一历史性的变革彻底消灭了地主经济,使广大农民成为小块土地的主人。然而,从经济制度层面审视,土地改革虽赋予了农民土地权利,但总体上中国农村经济仍未能完全摆脱小农经济的束缚,土地占有上的两极分化风险依然存在。
 
面对这一挑战,以毛泽东为核心的我党第一代领导集体,深刻洞察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依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和革命根据地积累的宝贵经验,毅然决然地引导农民走向互助合作的发展道路。1955年下半年起,我党启动了第三阶段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旨在通过合作化运动,逐步将农民组织起来,发展集体经济,以应对小农经济固有的局限性,避免贫富分化的重演。
尽管在探索过程中,如“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等阶段,我党犯下了一些急于求成的错误,导致互助合作运动遭遇了重大挫折,但这一时期的实践,也为我党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教训,极大提升了领导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发展现代农业的能力。
今天,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特别是土地集体所有制,是新时代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保障。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我们逐步形成了“双层经营+三位一体”的创新体制,为小农户参与现代农业经济提供了有力支撑,推动了中国农村经济向更高质量、更高效率的发展阶段迈进。同时,我们也应深刻汲取历史教训,坚持实事求是、稳中求进的原则,避免重蹈覆辙,确保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道路越走越宽广。首先,初步认识到了改造小农经济必须尊重市场。毛泽东总结急于向共立主义过渡造成的失败教训后强调:算账才能实行那个客观存在的价值法则。这个法则是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建设社会主义。
其次,以 1961年3月22日中央工作会议通过《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人民公社六十条”)为标志,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得到以确立,宣告了土地私有制在中国彻底消亡。把这两点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施三十多年的实践综合在一起,让我们对中国共产党人确立农村士
地集体所有制的初心,即坚持耕者有其田有了新的认识。古今中外的农业发展史早就证明,耕者有其田是最有利于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制度安排,具体地说,就是中国农民都希望拥有一块足以养家糊口的十地。但土地私有制再加上天灾人祸,一次又一次地碾碎了大多数农民的梦想。古代也有几位统治者迫于农民战争的压力,在改朝换代初期实行过耕者有其田制度,但作为地主总代表的皇帝无法让多数农民摆脱土地被兼并的噩梦轮回。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之后形成土地集体所有制,则使耕者有其田梦想变成现实,并且一劳永逸。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历经六十多年,既没有哪个能力弱、运气差的农户卖掉土地成为贫农,也没有哪个能力强、运气好的农户买人土地成为地主,所有集体之内的成员都拥有与其他成员一样的土地所有者权利,想种地或只能靠种地养家糊口的农民,都能与其他集体成员一样有地可种。
新中国成立前,从形式上观察小农户失去土地现象,除少数遭遇官府或豪强邪恶势力欺压情形外,大多数表现为土地买卖双方的自愿交易行为。由此深究这一现象就会发现,农户保有土地所有权同获得土地所有权一样,有代价的,或者说是有成本的。比如,某个农户家里有病人,需要请医生看病如果只能靠卖掉土地才能支付医药费,那么医药费就在事实上成为农户保有土地所有权的代价。当农户没有现金储蓄支付医药费时,就必须在土地所有权与生命健康权之间做出取舍,选择生命健康,就意味着失去土地。
从农业劳动者与土地这个基本生产资料相结合形成农业生产力的角度考察,所谓土地私有制,其实就是要求劳动者进人农业生产过程必须付费的制度安排。当劳动者付不起这笔费用时,要么流离失所,要么成为土地所有者的雇佣劳动力遭受剥削。
农田水利建设和土地整治工作,极大地提高了农田的灌溉能力和土地利用效率。这种由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制度所激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使得在资源有限、资金匮乏的条件下,中国农村依然能够取得显著的农业发展成就。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优势进一步凸显。它不仅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农民收入增长及农业竞争力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还通过一系列政策创新,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试点、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创新等,有效促进了城乡资源的良性互动和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这些举措不仅激发了农民和返乡创业者的积极性,还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和高质量发展。
与此同时,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也为中国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提供了独特的制度保障。在这一制度下,小农户能够以极低的成本拥抱土地、资金、信息等关键资源,并通过“双层经营+三位一体”的创新体制,逐步蜕变成为高度组织化、现代化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这一历史性布局不仅打破了传统小农经济的桎梏,更确保了农民在资源利用与经济效益分享中的公平与正义。
 
展望未来,中国将继续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探索更多适合中国国情的乡村振兴路径。在此过程中,政府将继续发挥有效引领作用,通过深度融合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元素,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同时,新时代的大学生也应勇立潮头,将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为乡村振兴贡献青春力量,共同书写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辉煌篇章。
作者:窦天扬 来源:云南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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