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活态载体,而民间非遗的知识产权保护,更是守护文化根脉、推动其活态传承的关键,却因非遗的特殊性的现实局限,成为调研工作中的一大难点。作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太白草医药承载着太白山地域的医药智慧与道家文化底蕴,其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如何?传承过程中面临哪些难以破解的困惑?带着这些兼具专业性与复杂性的问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调研小组克服前期资料匮乏、非遗相关知识产权案例稀缺等困难,于4月12日走进杨陵仁和中医院,与太白草医药省级非遗传承人穆主任深入访谈,探寻这一省级非遗的知识产权保护路径。杨陵仁和中医院内药香袅袅,随处可见的草药标本与非遗传承介绍,彰显着太白草医药的独特魅力。访谈伊始,穆主任便拿出多种太白草药标本,逐一向调研小组成员展示讲解,详细介绍了太白草医药的地域特性——其主要流传于太白山区域,应用范围相对较窄,目前尚未进入国家药典,仅有部分药材被录入2015版陕西省地方药典,且收录内容并不完整。由于太白草医药多依赖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相关文字记载零散且不系统,团队成员需梳理晦涩术语、反复确认细节,才能破解资料碎片化难题,捕捉核心信息。

调研小组成员围绕课题并结合前期梳理的问题,向穆主任展开了针对性提问,深入了解太白草医药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实践与困惑。穆主任坦诚回应,目前尚未遇到明显的侵权问题,核心原因在于太白草医药的相关理论多以推广传播为目的,并未申请专利,秉持着“共享传承”的理念,允许大众学习使用。同时他也表示,侵权边界难以界定是传承过程中的一大困惑,只要人们不将太白草医药理论据为己有、擅自发表,他们一般不会追究相关责任。此外,他还介绍了太白草医药与传统中医的区别,其“四梁八柱”药物分类法、太白漆药,以及“善用风药、喜用血药、早用涩药”的用药理论,均彰显着太白草医药的鲜明特色。
谈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举措,穆主任进一步介绍,由于太白草药本身属于公众资源,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无法对单一药材申请商标或专利,就像“太白”二字作为公用名称,不能用于专利申请。但为了保护非遗衍生品,他们曾对用白毛银露梅与其他中药配伍制成的养心茶申请过专利,这也是他们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一次有益尝试。关于非遗传承,穆主任表示,太白草医药的传承不仅是医药技艺的延续,更涵盖了采药规矩、进山仪式等文化内涵,且其主要依托道家传承,养生理念遵循道家四时摄生法,在传承过程中会完整保留自身特性,不会出现核心内涵缺失的问题。
穆主任向调研小组回顾了太白草医药的传承与申遗历程。其在杨陵仁和中医院已传承20余年,离不开老院长穆毅老先生的坚守——穆老先生16岁自学行医,师从太白草医第24代传人,退休后创办该院并将其作为特色发展。历经多年努力,医院先后获批省级重点中医专科、传承工作室,2016年获评杨陵区非遗,2025年入选陕西省第八批非遗,下一步将冲刺国家级非遗申报。

此次调研中,小组成员克服资料零散、术语晦涩等多重困难,与穆主任深入交流,收集各类一手素材,明确了太白草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路径与现实困境。调研发现,民间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矛盾的是其公共属性与知识产权专有属性的平衡,此次调研所得的经验与困惑,也为小组后续大创课题研究提供了宝贵实践依据,助力民间非遗活态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