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视角下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教育价值的调研报告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视角下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教育价值的调研报告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实践教学在法学教育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位置。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推进,社会对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要求日益提高。当前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在实施过程中,教学形式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目前,常见的实践教学形式包括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案例教学、社会调查、法律援助以及专业实习等。这些不同的实践教学形式从多个角度为学生提供了接触实际法律问题的机会,有助于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同时,现代法学实践教学也注重学生综合能力培养,不仅仅关注学生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记忆,更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例如法律思维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文书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团队合作能力等。
然而,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也面临着许多困境。首先,尽管法学实践教学形式多样,但目前许多高校在实践教学资源的配置上仍存在不足。包括实践教学场地、设备缺乏以及指导教师数量不足且实践经验有限。且因高校扩招,学生数量增多,师生比例失衡,教师指导学生的精力有限。
其次,当前许多高校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还不够完善,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在课程设置上,实践教学课程的比例偏低,且课程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例如,一些高校的法律诊所课程与专业实习课程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导致学生在不同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学习效果受到影响。并且,实践教学的评价机制也不够健全。目前,大多数高校对实践教学的评价主要依赖于学生的实习报告和教师的评语,缺乏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这使得实践教学的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学生参与度不高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方面,由于实践教学资源有限,一些学生无法获得充分的实践机会。例如,在模拟法庭活动中,只有少数学生能够担任主要角色,而其他学生只能充当观众或辅助角色。另一方面,部分学生对实践教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参与实践教学的热情。一些学生认为只要掌握好理论知识就能顺利通过考试并找到好工作,从而对实践教学采取应付的态度。
此外,目前一些实践教学活动与实际法律工作仍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例如,在专业实习中,一些实习单位由于业务繁忙或出于对实习生的能力不信任,往往只安排实习生做一些简单的文书工作,而很少让实习生参与实际的法律案件处理。
针对以上问题,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赴临夏、甘南“凝心聚力 法治铸魂”实践团队,通过暑期“三下乡”实践活动,前往临夏回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进行实地调研,发现社会实践活动对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有着独特作用,能够在有效补充法律实务知识、法治实践知识的基础上,提高学生多方面综合素质。
一、深化“铸牢”实践认识,体悟民族团结之美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谋划和部署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决策部署,并将其确立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临夏、甘南地区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开展各项工作,切实有效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取得了巨大的历史性成就。
通过实践调研,团队师生深刻认识到,在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进程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着关键作用,通过在法治的各个环节的渗透,它不仅为民族地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思想基础,更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环节产生深远影响。当前“铸牢”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极大改善了临夏、甘南地区法治环境。
在立法方面,民族地区的立法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导向,首要目标就是保障各民族的平等与团结。甘南藏族自治州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充分考虑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尤其是利益诉求,确保各民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能平等参与和共享发展成果,从法律层面构建民族团结的坚实框架。此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下的立法也注重民族地区的特色发展。甘南藏族自治州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当地立法工作围绕这些特色资源进行制度设计。如在生态保护、环境卫生、文化旅游等领域制定专门地方性法规,既保护了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和文旅资源,又为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通过立法促进民族地区特色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民族团结的双赢局面。
在执法方面,政法各部门的执法人员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指引下,充分认识到各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强化对民族政策的了解,坚决防止社会矛盾泛民族化倾向,从民族宗教问题中脱敏,对待违法犯罪活动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处置,按照事情本来性质作判断,按法律准绳作处理,不管哪一个民族都一视同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防止差别化、选择性执法与差别化司法,使民族关系的调整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
在司法方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使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确保各民族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和公正的审判结果。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充分考虑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但也绝不因此而偏离法律的公正轨道。在调解民族地区纠纷时,司法人员善于利用民族传统调解方式与现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还增强了民族之间的信任和团结,促进了民族地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守法方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有效增强了民族地区群众的法治意识。通过宣传中华民族的共同文化和价值观,以及法律法规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让群众认识到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所有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统一战线组织、社会组织在民族地区的学校、社区、乡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各民族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支持,共同营造了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这种守法氛围的形成,为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创造了有利条件。
经过在临夏、甘南地区对“铸牢”工作的调研,师生对于有形有效有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了更真切的领悟。花儿文化是西北地区文化标志之一,2009年花儿进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花儿是临夏地区各民族间交流、交往与交融的重要精神纽带,在构建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推动民族团结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花儿也是弘扬黄河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鲜活载体。临夏是花儿的发祥地和主要传播地,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享有“中国花儿之乡”的美誉。在临夏调研期间,实践团领略了花儿文学、音乐、表演艺术,花儿节会,了解了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润物细无声的宣传教育形式。此外,在调研过程中,实践团还得知,为将花儿纳入法律框架中以获得更为系统化、科学化的保护与传承,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拟定的《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花儿保护传承条例》已完成大部分立法程序,即将颁布实施。此举既为花儿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也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了标志性典范。
甘南藏族自治州则以突出“六个聚焦”、实施“六大行动”为纲领,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走出了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地域特色、甘南特点的民族团结进步之路。“南木特”藏戏《唐东杰布》以鲜活真实的藏族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为时代主线,生动地展现了藏、汉文化和科技交流的史诗画卷,折射出民族团结的优秀社会历史传统,用文艺的形式表现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时代精神,继承和传播民族文化,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扎根基层法治实践,深入了解国情民情
由于部分学校对实践教育目标定位不清、教学资源分配不均、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不科学、教师缺乏实践经验、学生缺乏主动性等原因,导致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学生虽然靠着死记硬背基本掌握了高度理论化的书本知识,却无法应用专业知识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对理论与实际之间的差距缺乏充分认识,出现知识“悬浮”和认识偏差等问题。
相比与模拟场景的实践课堂教学以及从事简单辅助工作的专业实习,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迈开腿,走出校园的象牙塔、公检法的高墙,真正踏入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在祖国的大地上,全身心地接触、感知法治的所有细节。学生将不再只是书本上的知识接受者,而是成为了法治实践的亲历者和见证者。
实践团走访了临夏、甘南地区的多个基层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党校以及养老院、社区等,深入法治一线,了解到和政县法院的大调解机制、夏河县法院的一站式建设、临夏县法院的法治文化长廊、基层立法联系点和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等,对法治的系统运作有更加全面清晰的认知,拓宽了视野,收获了许多课堂上无法学到的知识。
在学校里,教师通过讲授司法调解的概念、意义、法律规定和制度设计,但在实践中,学生能够了解到了调解的全过程。例如,和政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和履行期满前沟通协调,从源头上减少进入审判、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推动案件由“末端执”到“前段治”,打好“诉源+执源”治理组合拳,探索构建的“12346”大调解机制(“一个全覆盖”构建大调解格局、“两项机制”探索诉调对接新举措、处理好“三个关系”提高调解率、“四个原则”力求案结事了、“六种方法”推动调解手段多元化)。立案人员、送达人员、人民陪审员、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书记员,甚至庭长、院长都要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来,形成协调联动的诉讼调解大格局,实现审判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社会稳定效果的最大化。灵活运用“全程调解法”“冷处理调解法”“追根溯源调解法”“背靠背调解法”“换位思考调解法”“情、理、法交融调解法”,将调解贯穿于审判的全过程,针对具体情况各不相同的案件,选择最契合有效的调解方法,消除隔阂,促成调解协议,化解矛盾冲突,维护当事人各方合法权益。夏河县法院“马锡五审判方式”,推动双语审判进草原,以真实案例拍摄的微动漫《牧场法官调解记》,针对本地区人居环境特点,倡导法官主动融入到农牧民群众中去,推广在农牧民“家门口”办案的模式,充分运用“帐篷法庭”“巡回法庭”等有效载体,实行就地调解、就地审理。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法院”,是矛盾纠纷化解的“前哨站”,是维护基层稳定、保护公平正义的“桥头堡”。临夏、甘南地区地形复杂,行政村之间距离较远,交通条件不便,基层法院多设立人民法庭,推动诉讼服务资源力量下沉,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同时,基层人民法庭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和“马锡五审判方式”,与镇、村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基层预防调处优先、法院法律指导保障”的工作思路,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专业审判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新格局,为基层群众提供“家门口”一站式诉讼服务,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将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在调研过程中,实践团师生还了解到书本之外的制度实践创新。地方法院为走好司法群众路线,回应基层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在乡镇设立审务工作站、在行政村设立法官驻村联系点,建立法官、法官助理轮值制度。驻村法官通过开展巡回审判、诉前调解、诉讼咨询、法治宣传等司法活动,将法律咨询、诉讼调解、法律宣讲等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坐”到群众板凳上,“想”到群众心坎里,“干”到群众家门口,为群众提供暖心司法服务,让群众“零距离”接触司法审判工作,真正做到“审理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公民”的普法效果。
关于智慧法院和一站式建设,夏河县法院将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打造成其具有民族特色的高质量司法“民心工程”,推行服务群众诉讼、服务法官办案、服务科学决策、服务审判管理的“大服务”模式,实现为当事人提供快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全方位诉讼服务,持续加大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力度,推动形成以电子诉讼服务为核心,贯通大厅、热线、网络、移动端服务,打造一网通办诉讼全程各项业务的“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形成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同时,依托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积极开展“互联网+”诉讼服务,通过“云上法庭”“线上法庭”等平台,将庭审由实体面对面转变为“隔空传话”式的“面对面”,将传统庭审由线下转到线上,让群众足不出户打官司。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随着甘肃全面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临夏、甘南地区已广泛应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各法院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应用推广业务培训,对平台的基本功能、操作流程、工作要求等进行了系统学习,然后由参训业务骨干对各自法院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业务人员进行再培训,使各办案人员掌握了平台功能、熟悉了操作流程、实操步骤等,确保平台高效、稳步运行。各法院为保障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的顺利运行,均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人员力量和硬件设施保障,确定专人专线,加强与政法委、公安、检察院、司法局沟通协作,在案件推送和接受、电子卷宗制作、问题故障排查等方面强化配合,推动线下办案和线上流转同步推送。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的应用有效规范了执法、司法行为,有力促进了政法各部门的工作质效。
三、第二课堂实践育人,讲好田野“大思政课”
第二课堂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载体,已在高校内得到普遍实施,但仍存在缺乏系统性、活动吸引力不足、资源投入有限、与第一课堂脱节等问题,应当积极探索落实第二课堂教育的鲜活载体和路径。结合学科、专业、地域等特点,社会实践具备成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优质“第二课堂”。实践团通过在临夏、甘南地区的调研认识到,学生走出传统教学的“校园课堂”,深耕“田野课堂”,在广阔的大地上认识国情、了解社会、接受教育,更能有效巩固第一课堂知识,更能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因此,将社会实践活动作为法学专业第二课堂的一部分,是提高法律教育质量、培养法律实践人才的有效途径。
社会生活是“大思政课”最丰富、最鲜活的资源。在社会实践中有意识地融入理想信念、家国情怀、道德品质和法治精神等内容,能够在传统思政教育的基础上,给予学生多维度的感染,提升其爱国情操和人文素养,有利于培育厚植家国情怀、契合社会需求的法学人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临夏有着浓厚的红色基因,是一方红色的热土,河州儿女跟随党的旗帜,为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在这里留下了深深的红色印记。无数临夏儿女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富强而进行英勇奋斗,并在临夏大地上留下了许多印记。位于甘青川三省交界的甘南,也是中国革命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历史见证地,九十年前红军长征两次经过甘南,留下了大量珍贵的革命遗迹,为甘南增添了一笔浓墨重彩的红色文化。
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坚定理想信念的生动教材。实践团在调研过程中,将红色资源融入第二课堂实践教学,让红色成为田野“大思政课”的鲜亮底色。通过参观革命烈士纪念馆、了解红色史实等方式,感受先辈们的家国情怀,接受红色革命教育洗礼。同时在比较临夏、甘南地区数十年来的发展变化,亲身感受了两地社会生活的巨大变迁,触摸到了实实在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深刻领略了中国共产党的“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在青年学子心中广撒深播“红色种子”,既有理论的高度,又有现实的厚度,还要有马克思主义的温度,引导学生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培育学生致力于民族地区法治化、现代化建设的理想,激发学生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的热情。
四、联络校友话成长,指点职业规划迷津
临夏、甘南地区是西北民族大学的重要生源地和学生就业地,数十年来,无数民大学子扎根这片土地上,为民族地区法治事业奉献终身。实践团在走访临夏、甘南多地时,遇到多位西北民大法学院的校友,他们都已深耕各自行业十余年,均已在法律实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职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在调研过程中,校友的指引和介绍发挥了巨大作用,通过此次社会实践活动,实践团与中共临夏州委党校、临夏县法院、夏河县法院的多位校友进行了访谈,他们回忆了在校期间的难忘时光,向实践团师生介绍了法律行业的最新动态和前沿信息,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职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经验分享,为有志于奔赴基层就业学子规划职业道路、提升个人素质提出了诸多行之有效的建议。
校友们日复一日地在基层一线磨炼出的精湛技艺和宝贵经验是课堂教学中难以触及的。校友们还强调了持续学习和自我提升的重要性,指出在快速发展的法律领域,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保持职业竞争力。他们鼓励实践团的同学们要珍惜在校时光,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实践活动,锻炼自己的综合素质。同时,也要关注行业动态,了解社会需求,为将来的职业规划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与校友们的深入交流,实践团的同学们不仅获得了宝贵的职业建议,还深刻感受到了校友们对母校的深厚情感和对法治事业的坚定信念。这次联络校友的社会实践活动,不仅增进了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也为实践团的同学们提供了宝贵的成长机会和职业规划的指引。
五、小结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赴临夏、甘南“凝心聚力 法治铸魂”实践团队,通过对临夏回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的实地调研,深刻认识到社会实践活动对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意义和独特价值,不仅有效弥补了传统课堂教学的不足,更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培养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需求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提供了宝贵经验。结合此次社会实践全过程来看,社会实践活动无论是在思想政治教育还是专业实践教育方面都发挥着区别于传统课堂教学及模拟实践教学的独特作用,对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也展现出显著优势。
社会实践是讲好田野“大思政课”的重要方式,能够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到广阔的社会中进行实践,是课程思政的创新形式,通过各类平台和各种活动形式,架起专业实践与思政教育的桥梁,将专业实践与思政教育更加紧密的结合,打破专业实践与思政教育间的“孤岛效应”,引导学生“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增强对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理解和认识,提升思想政治素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立德树人”教育方针得到有效落实。社会实践活动因其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相对传统教学方法更具吸引力,能够有效增强思政教育的融合性、互动性和渗透性。把社会实践与思政教育进行系统融合,根据专业特点对社会实践的具体内容进行科学设计,不仅能够引导学生增强初心和使命,将思政教育落实到位,而且还能有效培养学生专业意识、职业意识、使命意识,进而强化学生的上进心。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与法治实践紧密相连。社会实践活动促使学生扎根基层法治实践,深入基层倾听民声,在身体力行中感悟和学习法律实务,了解法治实践的细枝末节,全面细致地认识基层法治实践的全景,弥补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短板。在深入熟知基层法治面临的亟待完善之处以及基层群众急难愁盼的法治需求后,在鲜活的个人交流互动中,能够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他们更加坚定地投身于法治建设事业。
同时,法律职业对就业者的技能也有多方面的要求,除了模拟实践课程教授的法律文书写作、法律检索、法律辩论等,还要求团队合作、沟通协调等综合素质。社会实践活动除了教师的指导和统筹外,也需要学生自行规划,相互配合,主动与陌生人接触并建立临时的信任关系,进而获取调研信息。在调研过程中,还要求学生能够从细节中自行挖掘知识和经验,并对获取的信息进行法学视角的专业分析,对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也有极大地锻炼。这种经历无疑也能够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为他们未来在法律职业中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综上所述,社会实践活动能够成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作为传统课堂教学和模拟实践教学的有益补充,对法学专业学生的理想信念、法治素养、社会责任感有全面的提升作用,能全面系统地巩固和强化理论知识的实践认识,掌握法律实务经验,为个人择业就业及职业发展指明道路。因此,应当加大资源扶持力度,积极探索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将其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深度融合,形成特色鲜明、质效显著的法学社会实践新模式。
作者: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赴临夏、甘南“凝心聚力 法治铸魂”实践团 来源:多彩大学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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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索社会实践的深远意义
- 我们应该高度重视社会实践的作用,积极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和平台,让他们在实践中绽放青春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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