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大学生“桑梓计划”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有效开展,建立在外高校学子与家乡团组织联系的制度化渠道,拉近学子与家乡的距离,吸引更多青年学子返乡就业创业,共青团运河区委决定于2026年暑假期间开展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15日
二、报名条件1、活动招募户籍地或生源地为运河区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研究生,专业和性别不限,开展为期不少于30天的实践。
2、严格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开展实践活动(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工作时长不满30个工作日不予认定。
3、思想道德品质端正,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务意识较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不良行为、无违法记录。
4、在平台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后期资格审查时,发现个人填报虚假信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个人自负。
三、实践时间2026年7月至2026年8月底(具体时间由学生本人与用人单位协商决定)。
四、报名方式方式(1)"创青春"报名::关注“创青春”公众号,点击“服务平台”中“2026三下乡”,下滑找到“返家乡”界面,登录/注册成功后点击“岗位列表”,搜索“沧州市运河区”,选择岗位报名。
方式(2)到梦空间报名:登录到梦空间APP,在首页点击“社会实践”进入后点击“岗位列表”,搜索“沧州市运河区”,选择岗位报名。
五、联系方式请报名后的同学们务必扫码加入运河区返家乡社会实践联络QQ群中,方便社会实践工作沟通联络,并填写群文件《运河区“返家乡”活动人员信息统计表》,后续团区委结合返乡大学生报名情况,通过双向意愿,安排就业岗位。
相关要求1、实践学生上岗前需在志愿汇注册并在首页领取保险。
2、入选者岗位分配坚持就近就便原则,一般安排在家庭住址所在或者就近的单位,不统一安排食宿。
3、实践期间,“返家乡”大学生要自觉接受团区委及实践单位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服务对象的钱物,不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营利性活动和一切有悖于志愿服务精神的活动,确因工作产生的费用按照相关规定与实践单位沟通报销。
4、实践大学生不单独代表单位处理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
5、已分配至各单位上岗的实践大学生,需积极配合,活动期间请自觉服从团市委的统一安排与调度。
6、实践结束后,实践单位要及时向团区委反馈实践大学生的现实表现情况,学生个人《实践登记表》由所实践单位进行扣章,团委负责出具实践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