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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法治未来”青年实践团进社区开讲普法系列课

    发布时间:2026-08-20 阅读:
    来源:山东理工大学“法治未来”青年实践团
  7月31日,为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引导中小学生将法律知识内化为日常行为准则,山东理工大学“法治未来”青年实践团走进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碧桂园社区,面向近八十名中小学生开展普法宣讲课,分别围绕粮食安全保障法、反食品浪费法和情绪失控行为的法律责任展开,实践团成员江宁、张雪琪、张宸宇先后担任主讲老师。
  聚焦粮安国策,筑牢法律观念
  第一板块课程聚焦粮食安全法律体系。实践团成员江宁以《一粒米的旅程》动画生动展示稻谷从催芽、插秧到收割加工的全过程,随后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系统讲解耕地保护、粮食储备和减少损耗的法定要求。
  互动环节,学生就耕地用途变更、储备粮战略功能等话题接连提问,江宁结合该法第十条至第十三条关于耕地保护的规定及立法目的中“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表述逐一作答,最后提出“如果大家都随意倒掉饭菜,储备粮还能撑多久”的问题,让学生认识到节约粮食是每位公民的法律义务。
  
图1实践团成员江宁为学生们讲解《一粒米的旅程》。李维喆供图
  解读法律精神,倡导勤俭节约
  第二板块课程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展开。实践团成员张雪琪先后列举校园挑食剩饭、家庭过量烹饪、聚餐铺张等多种日常生活场景,随后逐条解读了该法第三条和第七条中关于“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规定,以及第十四条关于个人应当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的规定,结合生活实例向学生说明哪些行为属于法律约束的浪费范畴。
  普法答题环节围绕“发现他人浪费能否劝阻”等法律问题展开,通关学生将获得“光盘小达人”证书。张雪琪在总结时专门强调“打包剩菜不是在丢面子,是在履行法律义务”,并向学生布置了家庭任务:回家后向家长转述反食品浪费法第十四条关于家庭培养文明健康饮食风尚的规定。
  
图2实践团成员张雪琪进行课堂讲解。孙语供图
  拆解典型案例,合理控制情绪
  第三部分课程由实践团成员张宸宇主讲情绪失控行为的法律责任。课堂设置“小法官审判”案例讨论,三组案例分别为食堂排队推搡致轻微伤、网络群组发布辱骂言论、踢踹公共垃圾桶泄愤。学生分组讨论后,张宸宇逐个案例拆解法律后果,依次告诉大家推搡致伤可能面临治安拘留和罚款,网络上的辱骂言论需要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故意损坏公物同样面临治安处罚。
  针对课堂讨论中“对方先动手自己还手算不算正当防卫”的疑问,张宸宇当场解释说,法律上的正当防卫针对的是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而日常争吵中双方互相攻击属于互殴,互殴中的还手不构成正当防卫,双方都要承担相应责任。他还指导学生识别情绪失控前的身体预警信号,现场传授转移注意力、深呼吸等合法冷静方法,反复强调任何情绪宣泄方式都不能侵害他人权益或损坏公物。
  
图3学生们积极回答实践团成员张宸宇提出的问题。李维喆供图
  碧桂园社区工作人员旁听后表示,课程把原本生硬的法条变成了孩子能听懂的生活道理,推搡、不文明用语、砸东西这些易犯行为的法律后果讲得十分清楚明白。实践团负责人孙语说,三节课分别对应宏观法律认知、日常守法义务和冲突情境下的法律责任,后续将继续深入社区和学校开展分阶普法课程。
  在实践团看来,法治教育不应止于条文背诵,而应融入青少年日常行为的每一个选择,从餐桌到网络,从情绪到行动,让每一次冲动都对应明确的法律后果预判,让每一份权利都伴随清晰的责任边界认知,让知法、守法、用法真正成为伴随他们成长的行为自觉。(通讯员:江世宇孙语)
 
图4实践团成员张雪琪与学生的合影。董家铭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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