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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规励治沂蒙行,探寻乡村振兴背景下临沂市村规民约奖惩机制

    发布时间:2026-08-18 阅读:
    来源:山东财经大学 法学院 “彰规励治” ——临沂市村规民约奖惩条款的实施效果调研团队
【导语】
在沂蒙乡间,村规民约的奖惩条款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集体经济的厚薄,照出了基层治理的温度,也照出了乡土人情与制度规则之间的微妙张力。有的村庄让这面镜子锃亮发光,有的村庄却让它蒙上了灰尘。我们此行要做的,就是走进这些村庄,看看镜子里究竟映出了怎样的风景。
带着这份追问,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彰规励治”调研团队依托2026年暑期“三千计划”社会实践平台,于7月20日至8月1日,奔赴临沂市开展实地调研。团队聚焦村规民约奖惩条款实施现状,走访罗庄区委社会工作部、罗庄区高都街道后后坦村、罗庄区高都街道东高都村、兰陵县卞庄街道代村、兰陵县芦柞镇刘皇路村,通过开展座谈、村干部专访、村民问卷调查等形式收集一手资料,探寻和美乡村治理路径。

【走进后后坦村】
7月20日上午,实践团队走进临沂市罗庄区后后坦村,与村两委开展专题座谈,同步发放分层调查问卷,围绕村规民约奖惩机制,倾听基层治理真实情况。村干部为团队提供了本村村规民约文本规范,介绍本村于2026年5月完成新一轮村规民约修订,实行五年定期更新机制。村内治理以口头劝导等柔性方式为主,未设置强制性惩戒内容;依托冷库、农贸市场等集体经济资源对升学等事项发放奖励。
调研发现,村庄依靠村内广播、村民微信群宣传村规民约,但村规民约条文表述较为笼统,奖惩细则有待细化。团队面向村内常住村民发放专项调研问卷,围绕大家对村规民约的知晓程度、红白事约束感受、村内奖惩实际体验开展走访问询。不少村民表示了解村里文明倡导要求,但对条款细节认知不足。

【走进东高都村】
7月20日下午,团队来到了东高都村,对村书记进行了专访。团队从访谈中了解到,当前本村村规民约存在文本形式化问题;受集体经济薄弱限制,奖惩举措缺少资源支撑,制度落地难度较大;面对村民纠纷,多依靠村干部口头劝导进行约束,并配有专门的村务日志作记录。本村村书记表明本村对积分制这一奖励制度有实施想法,并肯定了团队心系乡土的实践。
队员通过走访村民发现,村规民约虽进行了张贴宣传,但仍存在普及不均衡现象:沿街商户知晓村规民约存在,但不熟悉村民议事机制;老年村民对村规民约了解有限。团队意识到,落实村民自治,不能止步于“定规矩”,还需同步加强民主知识宣讲,拓宽信息传播渠道,保障村民完整知晓各项村务,真正把民主权利交到群众手中。

【走进罗庄区委社会工作部】
7月21日,团队前往罗庄区社工部开展专项访谈,结合前期调研中的发现,围绕村规民约制定、权责边界、奖惩条款规范等核心问题与工作人员深入交流。团队了解到,村规民约需要持续动态修订,紧跟最新政策更新内容;村规民约修订须经村民大会表决通过方可生效,不能简化为村民代表商议;基层持续推进减负工作,清理冗余挂牌。团队还发现,在职能划分方面,随着中央社会工作部组建,基层治理相关职能发生调整,司法所负责条款合法性审查,村委会草拟公约文本,街道完成备案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对外公示,社会工作部统筹整体基层治理推进工作。

【走进芦柞镇刘皇路村】
8月1日上午,团队来到刘皇路村村书记家中。“村委会没有处罚权,没有惩罚性条款。”面对团队关于惩罚措施的提问,刘书记直言不讳。碍于邻里情面,皇路北村干部对环境卫生、移风易俗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仅能口头劝导,难以作出实质约束。“村民破坏环境卫生、出现轻微过错,只能靠自觉。”奖励层面同样捉襟见肘:皇路北村以大蒜、大棚蔬菜种植为主,集体经济仅靠少量土地发包,收益有限,经济疲软状态下,奖励多以口头表扬。这一困境折射出村级组织在缺乏制度赋权与集体经济支撑时的治理无力。

【走进代村】
8月1日下午,团队来到代村。与前几处村形成鲜明对比,兰陵县代村则是奖惩条款的落地的样本。调研团队走进代村村史馆,小村庄一步步发展到临沂名村的足迹陈列在我们眼前;村规民约调解室内,纠纷调解记录与网格化管理台账分类归档、有迹可循。
代村的经验表明,奖惩条款的有效运行离不开集体经济的有力支撑。早在2012年,代村即通过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反复商议,将彩礼标准白纸黑字写入村规民约。喜事明确“七不一提倡”,丧事简化流程。制度既有刚性约束——办事前交纳保证金、全程监督;也有正向激励——每年评选道德模范、代村好人、孝善之星、星级文明户等,让遵规守纪的村民感到光荣。公共餐厅、悼念堂、老年公寓等实体设施配套,使制度约束与民生保障双向发力。以集体经济反哺公共服务,奖惩条款由此从“纸面”走进生活——这正是代村奖惩制度得以落地的深层逻辑。

【实践感悟】
从团队的调研情况来看,当前村规民约奖惩机制执行存在几个关键问题。首先,奖励措施多停留在口头表扬层面,由于村集体资金短缺,物质奖励难以兑现。其次,约束惩戒缺少明确细则,缺乏执行底气。此外,乡土人情弱化了规则效力,村规民约难以发挥实际作用。这些问题长期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说明光有制度文本还不够,如何让规则在乡土社会中”活起来”才是真正的挑战。
队员认为,村规民约奖惩机制核心目的在于教化引导,而非硬性管控。想要打破 “纸上公约” 困境,需要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细化奖惩规范、创新乡土宣传模式、健全村民民主参与渠道,推动村规民约真正转化为村民自觉行动,构建三治融合的乡村善治新格局。

【结语】
制度与文化,从来不是两张皮。此次调研让我们看到,村规民约奖惩机制的有效运行,本质上是制度理性与乡土伦理的一次深度对话。
罚不为结怨,而为明理;奖不为攀比,而为树德。它所指向的,终究是乡土文明的内生性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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