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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铸安铭于心 青春宣教践于行”

    发布时间:2026-07-05 阅读:
    来源:文立晓 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我校学子为青龙煤矿新工人开展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专题宣讲
  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治理念,筑牢煤矿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2026年7月2日下午,“三下乡”智矿砺青实践团队在贵州黔西青龙煤矿开展第四天实践活动。实践队员们结合前几日所学所感,化身“安全讲师”,为煤矿新进工人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专题宣讲,以青年视角传递安全理念,以专业所学赋能矿工教育,用实际行动践行“人人都是安全员”的责任担当。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深植安全生产核心理念
  宣讲课堂上,实践队员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开篇。队员向新工人们阐释道:“安全第一,是强调安全、突出安全、安全优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两者是目标原则和手段措施的关系。”
  为进一步加深理解,实践队员结合前几日在青龙煤矿的所见所闻,以矿井“瓦斯治理双回路供电”“皮带机八大保护装置”“四位一体立体抽采”等智能化安全实践为例,生动说明“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原则在矿井日常生产中的落地成效。新工人们频频点头,一位新工人表示:“以前觉得安全方针是口号,今天才知道每一条都对应着井下的具体防护措施。”
  知法守法敬畏生命:系统解读煤矿安全法规体系
  在法律法规宣讲环节,实践队员系统介绍了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涵盖《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行政法规,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等部门规章。
  实践队员重点解读了与煤矿工人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安全生产法》明确“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矿山安全法》规定“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强调“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实践队员还特别提醒新工人,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新入矿的井下作业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考试合格后须在有经验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经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权利义务铭记于心: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
  宣讲的第三部分聚焦煤矿工人的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实践队员向新工人们详细介绍了法律赋予煤矿工人的11项权利——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安全生产监督权、安全生产知情权、拒绝违章指挥权、紧急避险权等,以及6项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义务、维护生产设备设施的义务、及时报告危险情况的义务等。
  “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这就是‘三违’。”实践队员结合山脚树煤矿“9·24”事故案例,告诫新工人:“‘三违’是事故的温床,每一位工友都有权利拒绝违章指挥,也有义务不违章作业。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这不仅是一句话,更是对自己、对家人、对工友的责任。”
  学有所悟笃行致远:青春力量守护安全底线
  宣讲结束后,新工人们围住实践队员继续交流。一位新工人感慨:“今天这堂宣讲,让我知道了自己有哪些权利,也知道了法律对培训时间、上岗条件的要求这么严格。安全真不是小事。”
  实践队带队老师总结道:“这几天同学们在青龙煤矿学了瓦斯治理、皮带保护、智能机电、刮板运输机、洗煤工艺,今天能把所学转化为对新工人的安全培训,这本身就是‘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最好体现。从‘学安全’到‘讲安全’,你们的角色转变就是这次    三下乡最珍贵的收获。”
  青龙煤矿安全培训负责人对实践队员的表现给予高度评价:“大学生们用年轻化的语言、鲜活的案例和专业的解读,为新工人上了一堂接地气的安全法治课,这种‘朋辈教育’的效果非常好。”
  从瓦斯治理的技术密码到皮带保护的八重防线,从机电智能化的数字脉动到洗煤清洁的绿色转型,再到今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青春宣讲——“智矿砺青”实践团队在青龙煤矿的每一步,都在将“安全”二字镌刻于心、践之于行。实践队员们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起点,持续做好煤矿安全知识的传播者和践行者,为我国能源工业的高质量发展筑牢青春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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