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研究宣传“枫桥经验”,和育枫行者队社会实践小队于2024年7月16日上午前往日照市人民法院等地调研学习“枫桥经验”。“枫桥经验”是 20 世纪 60 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管理方式。
“枫桥经验”采取少年家事综合中心机构融合、理念融合、机制融合“三个融合”探索家事纠纷“最优解”,有效解决婚姻家庭矛盾,持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让群众成为解决问题的重要力量,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通过这次“枫桥经验”研究宣传的实践活动,实践队员感受到了“枫桥经验”的魅力,并决心将“枫桥经验”进一步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