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建学子三下乡:以心换心,让法治之光照亮乡村
6月29日,河南城建学院法学院“明法于心,守法于行”下乡普法小队走进平顶山市新华区湖滨街道东留村开展暑期义务普法宣传活动。“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须躬行”,我很荣幸参加此次活动,让我有机会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应用于实践,虽然只有短短三天,但我仍然怀揣着对法治事业的热爱与追求,踏上了前往东留村的“三下乡”普法宣传之旅。
刚开始,我们想对东留村有个大致了解,在东留村村内村外走走转转,感受当地风土人情。东留村,一个充满田园风光与乡土气息的地方。村外临着白龟湖,风景相当美,我们去的时候还有微风,湖面波光粼粼,有很多人在玩水、钓鱼、拍照等等,经了解村子里一部分人外出务工、一部分就因地制宜在湖边卖小吃或者在附近开饭店,当时来这个村子时,我们定位就是一个饭店名字。村内就田地在山上,当时看的时候感觉田地不多,零零散散。一般都是村民在屋外有土的地方,开辟一点小菜地。傍晚的时候,老人们就在屋外闲聊。
在第二天,我们与当地村民进行沟通交流,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来了解当地村民的法治意识,以及宣讲法律知识。结束完一天的普法宣传,我感觉当地的百姓还是具有一定的法治意识,知道遇事找法、遇事靠法。并且当地设立了一个“老张调解室”,它是专门调解邻里积怨,最终也成功发挥它的作用,真正做到多渠道、多角度帮助群众解决矛盾、化解难题。
在三下乡实践中,我遇见的大都是老人,我感觉实际生活中关于父母养老问题通过法律解决的是少数,更多的是父母自己想办法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总是以孩子为主。根据《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对子女抚养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一点应该是让村中老人知道的,来更好的关爱扶助空巢老人。其实,我们初到村子时我们便遇到了一些老人,他们眼神充满好奇又有些不易察觉的戒备,通过简单的沟通,他们知道我们的来意,我们在给他们讲解防诈骗的法律知识,以及遇到不公时该怎么办,看到他们眼睛逐渐变亮,我感觉到我做这件事的意义,当然我们也会被问到一些棘手的问题,我当时面露难色不知道我该如何解答,村民也没有再追问,我当时就下定决心,在以后学习的时候应该更加努力,去了解百姓最需要的法,更好的为百姓解忧!
在普法的过程中,我们深刻感受到了“以心换心”的力量。当我们真正站在村民的角度思考问题,用心去倾听他们的需求,用实际行动去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时,法律不再是冷冰冰的文字,而是变成了温暖人心的力量,连接起了城市与乡村,连接起了不同年龄层的人们。通过这次“三下乡”普法宣传活动,我们不仅传播了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我们收获了村民们的信任与友谊,体验到了乡村生活的美好与淳朴。法治之光,正以它独有的方式,照亮了乡村的每一个角落,也照亮了我们的心灵。
作者:卢佳颖 来源:多彩大学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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