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行,浓浓家访情
炎炎夏日蝉声缭绕,为促进四川省偏远地区留守女童的健康成长,来自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花季卫士志愿服务队的队员们,深入马边彝族自治县乡村,她们以“微课+家访”的形式,将校园欺凌带入家庭,同时将校园欺凌涉及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国家法律普及到每位家长和儿童心中。
志愿者们走访了民建镇永乐村、兴隆村、湾儿沟村,累计30余户,访问了40余名儿童。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大多数儿童对校园欺凌了解不清,当询问到他们对校园欺凌的看法、预防措施、应对策略时,他们的回答存在明显的不完整性和片面性,且对涉及校园欺凌的法律知识更是一无所知、茫然不解。
志愿者通过“询问、倾听、解答、科普”的方式,了解这些家庭对校园欺凌的认知,倾听他们的疑问并做出相应的解答,科普校园欺凌涉及的相关法律。
在此次走访的家庭中,有两家令人印象尤为深刻。其中一家的孩子属于留守儿童,由家中奶奶负责照料。妹妹年龄仅8岁,性格稍显害羞腼腆。在为妹妹进行讲解时,我们察觉到她对此方面知识的了解程度有限,鉴于其年龄较小,尚不能完全领会我们所讲述的内容,但我们已竭力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阐述,以冀望妹妹能够有所理解。在与家长交流时,令人颇感惊喜的是,她颇为重视孩子在这方面的知识获取。她表示,孩子目前年龄尚幼,理解起来确有一定难度,然而向孩子传授此类知识实属必要,且会随着年龄的递增逐步传授,同时还会给孩子讲述一些校园欺凌的事例,通过孩子能够接受的方式让其认识到校园欺凌现象。但当询问是否了解校园欺凌相关法律时就显得一脸茫然,于是我们就开始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这一条就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第一百三十条(三)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了解完相关情况后,奶奶还向我们展示了妹妹所作的画以及剪纸作品,从中可以看出妹妹极具想象力,此次走访意义非凡。

然而,另一家的情况则截然不同。这一家乃是彝族家庭,虽然母亲在家,却从未给孩子讲授过此方面的知识。经询问家长获悉,她未曾接受过教育,自身亦不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对孩子的相关情况所知甚少,亦未曾与孩子谈及此类知识,更不知应如何向孩子讲述。在与妹妹交流沟通时得悉,妹妹今年刚完成中考,老师偶尔会于课堂上提及校园欺凌,但其本人对此亦知之不多。在家访进程中,我们为妹妹传授了她所未知的部分内容,并告知她应当如何预防校园欺凌以及遭遇校园欺凌时应如何应对。列举发生在安徽歙县的真实校园欺凌案例以使她知晓校园欺凌的危害,通过案例普及了涉及校园欺凌的相关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详细介绍了每个法律所涉及的与校园欺凌的法条。还举了一个发生在河北邯郸的真实校园欺凌事件,特别强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如果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导致死亡或以特别残忍的手段导致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通过家访给他们讲解了校园欺凌,告诉他们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的策略,同时将涉及到校园欺凌的国家法律带给乡村儿童家庭,增强他们的防范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花季卫士志愿服务队
作者:黄燦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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