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往往藏在家长里短的纠纷、商事往来的矛盾中。7月12日,烟台理工学院文法学院垚垚致远社会实践队,在吴淑霞、张乐乐等四位法学老师的带领下,走进山东正昀律师事务所,以“解剖麻雀”的方式,探寻律师视角下基层矛盾化解的密码,为响应党中央“健全社会治理体系”要求积累鲜活实践素材。

刚步入律所,负责人曲主任便带着实践队员直奔会议室。“现在民商案件越来越多,法院立案要排队、审理要耗时,当事人耗不起也等不起。”曲主任一开口,就点出了调解的现实价值。他结合律所 处理的一起商事合同纠纷案例:两家企业因货款支付问题僵持不下,若走诉讼程序至少要半年,最终通过调解,仅用两周就达成还款协议,既保住了企业间的合作关系,也避免了司法资源的浪费。

从西周专司和解的“调人”,到被赞为“东方一支花”的现代调解,再到美国95%案件通过ADR机制在审判前化解、《新加坡调解公约》构建国际执行框架,曲主任的讲解让队员们看到调解跨越古今中外的生命力。但他话锋一转,也道出了现实难题:线上调解时,屏幕阻断了情感传递,当事人容易抵触;线下调解虽能拉近距离,却受地域、时间限制,协调成本高;还有些当事人觉得调解是“和稀泥”,担心权益受损而拒绝配合。这些困境,让队员们对基层调解的复杂性有了更直观的认知。
在专业交流环节,律所律师们揭开了调解的“底层逻辑”。“当好调解员,光懂法远远不够。”曲主任强调,调解员得是“多面手”——既要用法律知识厘清权责,像尺子一样量准是非边界;又要会做心理疏导,帮当事人抚平情绪波澜;还要有高超的沟通技巧,在对立双方间搭建起协商的桥梁。有律师举例,曾处理过一起邻里噪音纠纷,一开始双方剑拔弩张,他们先分别倾听诉求缓解情绪,再用《民法典》中相邻权的规定讲道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作息约定,实现“邻里和”。

实践结束后,队员们感触颇深。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国不能成为“诉讼大国”,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此次探访让大家真切体会到,调解不仅是化解矛盾的手段,更是一种治理艺术。从“枫桥经验”到国际调解实践,调解始终在适应时代需求不断演进。队员们表示,今后会把专业所学与基层实践结合,以青春之力助推“天下无讼”的美好愿景,让法治光芒照亮基层治理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