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乡,这片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土地,不仅孕育了丰富的红色文化遗产,更见证了法治精神在这片热土上的生根发芽。当我们的脚步轻轻叩响法院那庄严的大门,仿佛能听见历史的回响与法律的肃穆交织成曲,引领着我们走进一个关于正义、公平与保护的文化殿堂。

实践当日,阳光倾洒,为法院的庄严建筑镀上了一层熠熠生辉的金辉。弘法沧澜实践队队员在金乡县法院党组成员的热情引领下,迈着坚定的步伐踏入这神圣的司法殿堂。实地参观刑事诉讼法庭的过程中,队员们仿佛置身于法律的庄严殿堂,在党组成员细致入微的讲解下,翻阅那承载着正义与公平的对应卷宗,亲身感受那严谨而神圣的审判流程。每一页卷宗,都如同历史的回声,诉说着法律的威严与公正;每一道流程,都恰似正义的脚步,丈量着社会的秩序与和谐。

而后,实践队队员有幸与金乡县法院党组成员进行了一场面对面的深度谈话。在交流中,党组成员就红色资源法律保护的现状,发表了高屋建瓴的见解。他郑重指出,红色资源保护法律涉及面之广如浩渺星辰,法律条文之细若绣花针芒,其重要程度之高堪比泰山北斗。所有条例的出台,皆需国家挺身而出,大力推动,而法院则应坚定不移地作为物质与精神资源保护的最后一道坚实防线,捍卫法律的尊严,守护红色的传承。

谈话期间,队员贾畅然思维敏捷,提出了因地制宜在各大红色景区设置红色资源保护法律讲解区,宣传推广相应法律条文的新思路。这一创想如一颗璀璨的明珠,瞬间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得到了金乡县法院党组成员的大力肯定与赞许。

随后,实践队踏入了司法局的殿堂,这里不仅是法律服务的集散地,更是法治宣传的前沿阵地。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与详细讲解,如同春风化雨,让我们深刻感受到法治精神的普及与深入。在司法局,我们了解到红色资源保护的法律框架、政策导向以及实践中的挑战与应对之策,这些宝贵的信息如同璀璨星辰,照亮了我们实证研究的道路。
在那里,与苏怀清副局长进行了一场精彩纷呈的交流采访。采访过程中,队员们积极踊跃,纷纷提出自己的相关疑惑。

首先,面对队员王志龙提出的“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对红色文化法律保护有何意义?”这一问题,苏副局长给出了鞭辟入里的解答:“红色文化乃国之重器,是一种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此条例的出台,旨在强化主体的保护职责,提升人民群众保护红色资源的自觉意识,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护红色文化的强大合力。”
随后,针对队长周珂旺的疑惑:“司法局在工作中可以采取哪些措施贯彻这些条例?”苏怀清副局长从容应答,他指出:“司法局的职责在于法律宣传,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深入旅游景点,开展生动鲜活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法律的阳光普照每一个角落,让红色资源的保护意识深入人心。”这番回答,让队员们对司法局的工作有了更为深入、全面的了解。
成员们怀着敬畏之心,参观了司法局的主要部门和民事法庭。在查阅行政复议卷宗时,那一行行文字、一页页纸张,无不透露出法治工作者对法治事业的执着与坚守。
此行,实践队成员不仅是观察者,更是学习者、思考者。红色资源的法律保护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堆砌,更是对革命历史的尊重与传承,是对民族精神的弘扬与延续。在弘法沧澜的旗帜下,队员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严谨的态度,投入到这项意义深远的研究中去,努力为红色资源的永续传承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学法以正,如明灯指引方向;普法以诚,似春风温暖人心;明法以精,若工匠雕琢美玉;尚法以恒,像松柏坚守青山。通过公正、公平、公开的审判,法院为红色资源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法律屏障。在保护红色资源的同时,也在传承着红色基因,让每一代人都能通过法律的力量感受到那段峥嵘岁月的辉煌与艰辛,从而更加坚定地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
弘法沧澜实践队的这一天,是充满收获与启迪的一天,是在红色资源法律保护的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的一天。相信在未来,他们将带着这份宝贵的经历与感悟,继续为红色资源的保护与传承贡献智慧与力量!
让我们携手并进,在这条充满挑战与机遇的道路上,用法律的力量守护好每一份红色记忆,让革命的火种在新时代的征程中继续燃烧,照亮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康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