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路问道访泉塘,乡村法治护民生 ——法学学部“三下乡”调研团赴湘乡市泉塘村调研
求路问道访泉塘,乡村法治护民生
——法学学部“三下乡”调研团赴湘乡市泉塘村调研
(通讯员:达雪菲、阳欣宏)
7月7日上午九点湘潭大学法学学部团委、学生会赴湘乡市未成年人保护宣讲调研团在湘乡市团委带领下前往湘乡市泉塘镇泉塘村,经过村支部书记罗立军的讲解和成员们的实地探访,调研团对泉塘乡的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探寻了泉塘乡的治理特色与乡村亮点,试为乡村民主法治治理寻求一条可借鉴之路。
由民做主,职能变迁 罗立军书记一路上向调查团团员介绍着村里的基础建设:“这个柏油路,村里只花了六十万,若是由政府搞征收搞投标,三百多万这条路都修不下来。”这条路曾经困扰了老百姓几十年,天晴尘土飞扬,下雨就泥泞不堪。要致富先修路,但项目资金不够怎么办?村干部把困难向群众作了说明,大家都愿意不要补偿。此后,“零征收、零补偿、零矛盾”成了泉塘村村级建设的优良传统。
真正服务老百姓、帮助村民解决实际问题的基层建设会得到百姓的认可与理解,百姓也愿意为此添砖加瓦。老百姓切实参与,乡村凝聚力更强,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乡村振兴事业指日可待。
现在经济不景气,经费问题不止是泉塘村曾经的困境,也是现今许多乡村的困境。泉塘村从“代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由政府包揽到自筹自建,基层组织的权能转型变迁,将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用于乡村,解决了建设难题,值得被有同样困难的农村推广学习。
融法于景,润物无声 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文化公园总面积逾35000平方米,学习园地充分介绍了党的二十大法治思想;民法典广场、宪法典广场独具特色,“小明的一生”通过故事形式宣传民法内容,生动易理解,宪法石介绍了宪法的意义与价值;民法亭是老百姓乘凉纳闲的好去处;法治学校吸收了不少浅显易懂的法律书籍……泉塘村作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法律氛围非常浓厚。村里还会定期聘请法律顾问为村民讲解法律知识,展开农民文化节让百姓通过实践提高法律素养。
惊叹于乡村的法治建设水平,唐志翔同学询问道:“为什么要建法治广场呢?”面对成员们的疑惑,罗立军书记解答道:“法律普及不能一蹴而就,而应像春雨一样无声润物,无形易世。将法融于景,让百姓们有空走进法治学校读读书,往宣传栏看看法……”在泉塘村里,村民们抬头见法、听声有法、休闲学法,老百姓尊法、崇法、学法、用法,形成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矛盾不出村,纠纷早化解 泉塘村重视普法学法,但不是要百姓们将诉讼这一套用于每日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朋友身上。在法治学校,罗立军书记向调查团成员们介绍了村民调解的经验:“家长里短的事不要走诉讼,一走诉讼双方就真成了仇人,到他们下一代,这种敌对关系还会继续,如此以往,就结成了世仇。现在村民们遇到问题自己就解决了,村干部不需要参与。”
老百姓彼此间前屋挨着后院,小摩擦小纠纷不可避免,遇到问题就在“家门口”把事情讲清楚,大家各退一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这样“六尺巷”的故事在泉塘村上演了一遍遍。
本次泉塘之行,调研团成员一路走访,一路收获,感受着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高度的“三治”治理理念给泉塘村带来的机遇与影响。调查团成员们从对法律的理论学习走向基层实践,目睹乡村治理现实状况,感慨于实务法律工作者的创新与突破。泉塘村的成功用实例证明了法治建设道路运用于乡村治理的正确性,这一先进经验可以推动更多的乡村突破当前困境,掀开崭新篇章。
作者:达雪菲 来源:湘潭大学法学学部三下乡赴湘乡市未成年人保护宣讲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