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月3日至1月8日的实践走访,实践队队员大致了解了浙江省的民族特色文化。1月9日,实践队队员针对浙江省不同民俗文化的特质,总结出了这些文化中所蕴含的儒家文化,比如浙江传统戏曲剧目中所体现出来的仁爱的高尚品格;又如浙江蚕桑文化中所体现出来的劳动人民的智慧;再比如浙江长兴百叶龙的传说下,被人们忽视了的孝道等等。尽管如此,仍留下儒家的信和义尚未找到合适的载体,因此,实践队队员将近日的研究所得加上对儒家信和义的简单介绍,在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崇福镇进行宣传。
实践队队员通过检索资料,进一步地了解了儒家对于信和义的介绍。儒家的信,主要是言而有信,是与人谋的忠信,与朋友交的诚信。信”是儒家的“五常”(仁、义、礼、智、信)之一。《说文》解释:“信,诚也。”唐代著名学者孔颖达在注疏《礼记•礼运》中的“讲信修睦”这句话时说:“信,无欺也。”“信”即是“诚”,“忠”即是“诚”,因此在“忠”和“信”都包含着“诚”。孔子在他的教育生涯中,始终用“文、行、忠、信”四个方面的内容来教育他的学生,“信”是其中的内容之一。孔子认为,“信”是一个人必须具备一种德行。而儒家的义,主要就是为人处世的道义。义是一个内容丰富的道德范畴,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有着重要地位,管子倡导“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儒家倡导“仁义礼智信”,环绕“义”的概念作了交集。义是儒家思想的重要范畴。朱熹指出:“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也。”儒家之义强调主体性和实践性,使义既内敛为行为主体的品格,在人们的心灵深处播种下道德文明的基因,又外化为主体行为的品格,把义由抽象的价值准则贯穿到日常生活和个人行为之中,拓展了伦理道德实践的空间。在儒家看来,义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依据,也是个人道德修身的价值取向,更是具有现实操作性的伦理道德范畴。其实不难发现,在浙江,无论是为人还是处事,都离不开诚信与道义,浙江人民对于一个好人的评判首先并不在于智慧,有智慧固然好,但浙江人民始终觉得,道德要摆在做人的首位。
为了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在了解过信和义后,实践队队员先是通过简单的问卷调查和现场访问,了解了当地人对于儒家文化的了解程度。问卷以网络问卷和现场问卷两种方式进行,从收集到的问卷来看,不同年龄段的人对于儒学的了解很不一样。青壮年对于儒学的了解一般比较广泛,可以基本理解儒学中的基本概念,对于孔子的名言也能有所了解。然而对于年纪稍大的一些中老年人群,对于儒学的了解比较少,但在生活中也潜移默化的受到了儒学的影响,只是自己没有察觉到。
实践队队员根据不同年龄段的人,采用了不同的宣传方式。对于中老年人群,实践队队员采用了口述加图片的方式,给中老年人群发放孔夫子的画像,并简单地向他们介绍了有关于儒学的一些问题。对于稍微年轻一些的人,实践队队员又采取了传单加视频的方式,通过传单,向年轻人讲述有关于儒家三圣的一些经典故事和有趣的传闻,并通过浙江的传统文化来总结和介绍儒学的“五常”,不仅宣传的儒学,也宣传了浙江的传统民俗文化。另外,实践队队员还向一些低年级的学生讲述了有关于儒学的一些小常识,带他们认识孔夫子,走进儒学。并教他们学会写一些与儒学相关汉字。通过实践队队员的热情介绍,此次的寒假实践活动也圆满地画上了一个句号。

